转自| 网络 如侵权联系删除
大家好!我是乐哥!
“以项目工作为主,家里死人了先臭着”,这是一位私企工程负责人在项目部的全员群的发言,他一下子就火遍全网,人称“先臭哥”。
如此荒谬绝伦之语,即违背情理,又违背法律,更是与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文化格格不入。
人一辈子最重要的事莫过于死亡,在我们传统文化里,最重要的部分之一就是葬礼,多少千里奔丧的故事在影视、小说里。
所以,古语有云“死者为大”。一旦听闻亲人的逝世,不管远隔千里、万里,都要奔赴见上最后面,让人先臭着?如果他真敢在一个失去亲人的中国人面前说这句话,我怀疑他会被打死。
从法律上讲,奔丧假是法律赋予劳动者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关于丧假的规定,职工本人结婚或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酌情给予一至三天的婚丧假。奔丧假是法律赋予劳动者的权利,用人单位或是任何个人不可以剥夺。
强行要求员工不休奔丧假,既不近人情,还涉嫌违法。
听说今天,当事人道歉了。
但我没感觉,因为我觉得当事人的道歉没有改变任何事情。
劳动者的劣势地位并没有改变,被侮辱的我们仍将面临另一种侮辱。比如莫名的降薪、臭不要脸的裁员、虚情假意的突然解散通知。。
比起“让人先臭着”,这些对劳动者的伤害更甚,前者只是精神上的,后者则直接通过物质击溃劳动者的生活。
所以,道歉什么也没改变。
除非,相应国家的号召,从国家的层面从严执行劳动法,加强工会的力量,从根本上改变劳动者处于的劣势地位。
把资本扔进法律的牢笼。
让工人阶级有力量,让劳动者有光荣。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