涨!钱!了!

政务   2024-12-10 16:14   江西  

--(广告热线:15379606194)--


最新明确

南康这三类人员

养老生活补助标准有调整

2024年1月1日起

对未参保大集体企业退休人员等

养老生活补助标准

由每人每月630元调整为650元

近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联合印发《关于2024年调整未参保城镇大集体企业退休人员等养老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赣市人社字〔2024〕135号)文件,决定从2024年1月1日起,对未参保大集体企业退休人员等养老生活补助标准由每人每月630元调整为650元


调整范围包括三类


一是按照原省劳动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对未参保城镇大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实行养老生活补助的通知》(赣劳社养〔2007〕11号)的规定,纳入未参保城镇大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实行养老生活补助范围的未参保城镇大集体企业退休人员;二是按照省轻工行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对全省手工业联社大集体企业尚未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退休人员实行养老生活补助工作的通知》(赣轻字〔2010〕13号)的规定,享受养老生活补助的手工业联社大集体企业未参保退休人员;三是按照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解决返城未安置就业知青养老保障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赣府厅发〔2010〕29号)的规定,享受养老生活补助的返城未安置就业知青。




来源:赣州人社


编辑:张明月

一审一校:卢念
二审二校:黄振中
三审三校:何耀飞

法律顾问:江西泰康律师事务所 彭延斌律师

@南康融媒

请分享、点赞、点亮在看

南康融媒
“南康融媒”由区委、区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南康区融媒体中心”负责运营,将为您提供最官方、最权威、最快捷的新闻资讯。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