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实!官方回应滕州城北一楼盘住房质量问题,将继续沟通协商……
民生
2024-12-12 23:59
山东
我购买滕州市CFHT小区7号楼住房一套,今年8月初上房,目前正在装修,现发现:1、阳台的承重梁严重走形,施工时承重梁变窄,窄了5-6公分,虽然内部填充整改,但不满意,整改不符合建筑标准要求,且造成室内面积减少!存在严重的住房安全隐患。2、客厅、卧室、卫生间天花板高低不平,其中厨房、西北卧室、卫生间天花板误差达3–5公分。3、天花板用了防裂网遮丑,这是不允许的!严重怀疑有裂缝!且开发商滕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使用的防裂网是什么材质?是普通玻纤网还是钢网?4、11月5日早晨8、9点左右开发商滕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安排施工人员,在业主不知情未告知的情况下,擅闯民宅,强行进入户,用水泥砂掩盖天花板、卧室、卫生间天花板不平的事实,违反法律法规。6、从发现问题,到现在已有1个半月有余。开发商主要负责人至始至终未露面与我积极协商。1、按照建设标准重新起顶或退房。即使经济赔偿不能低于70万,并对其他损失进行经济赔偿。2、拿出有质检部门认定且加盖公章的设计图蓝图!有关质检部门(住建局)重新对我购买商品房进行鉴定,是否符合认定的设计蓝图?3、开发商滕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必须验房合格后才能让业主上房。请问聘请什么质监部门验房,要求:查看当时质检单位的验收单和视频录像资料,验收我的房子是怎么验收的?4、针对11月5日早晨8、9点左右开发商滕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安排施工人员,在业主不知情未告知的情况下,擅闯民宅,强行进入户,用水泥砂掩盖天花板、卧室、卫生间天花板不平的事实,施工人员供认不讳。但违反法律法规,要求追究其刑事责任!5、即使经济赔偿,开发商滕州*房地产有限公司、施工单位、滕州市住建局主要责任人签订协议并保证安全问题!您好!针对您反映的问题,经滕州市住建局调查处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市住建局工程中心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到现场核实,阳台上翻梁与两侧墙垛不平直,客厅、卧室、卫生间天花板顶棚不平整问题属实。11月2日,开发单位与您配偶约定入户共同查看并当面出具维修方案,经协商同意后,开发单位组织人员于11月3日进入户内进行维修。在后续维修过程中,您多次对维修方案不认可要求停工,开发单位已与您现场解释。12月5日,市住建局召集工程中心专业技术人员、开发单位及施工单位与您共同协商维修事宜,并结合您家中的实际情况,对存在的质量问题,开发单位承诺出具维修保证书。您不同意在室内进行维修,坚持拆除顶板重新施工或退房处理。后续维修事宜将继续与您沟通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