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猖狂逃窜的持刀伤人嫌疑人,被贵州公安交警依法抓获!| 打非治违

政务   2024-11-30 19:06   贵州  





注意,注意,有一持刀伤人嫌疑人正驾车逃逸

从广东行驶上兰海高速公路



黔南州高速三大队准备拦截

收到



案 件 详 情





2024年11月7日11时许,黔南州公安交通管理局高速三大队在兰海高速公路开展正常勤务时,接到上级指令,有一名持刀伤人的犯罪嫌疑人陈某某驾驶车牌号为贵C****Y的白色小轿车从广东段上了兰海高速公路,可能途经大队辖区,请执行拦截抓捕。


接到指令后

高速三大队按照要求

立即调度警力

在广西境内设置观察点

在新寨服务区入口

布控拦截并做好后方车辆安全预警

同步通知独山县公安局

一同进行联合查缉

工作部署完成后

所有人员第一时间到达岗位

随时准备进行抓捕

14时05分许,观察哨民警发现目标车辆出现在兰海高速广西境内,随即通知拦截点民警引导车辆行驶至新寨服务区实行拦截。

成功拦截后,民警第一时间对目标人员进行控制并核实身份,同时对车辆进行了检查。

对车辆进行检查👇

随后,民警将犯罪嫌疑人陈某某和车辆一同带至独山县麻尾派出所。

按程序将犯罪嫌疑人和车辆移交给广东省茂名县警方作进一步调查处理。

触犯法律红线

必将受到相应处罚

逃,是跑不掉的

逃,是没出路的

主动投案自首

争取宽大处理

才是明智之举

01

在逃人员应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如实交代自己的犯罪事实,争取宽大处理;对拒不投案自首、继续畏罪潜逃的,被缉捕归案后,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从重惩处。


02

涉案人员家属应当积极规劝在逃人员尽快投案自首,争取从宽处理。


03

凡为在逃人员通风报信,或者为在逃人员提供隐匿场所和交通工具,资助财物以及提供其他条件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贵州公安交警

警告所有在逃人员

畏罪潜逃、东躲西藏

都无法逃脱法律的制裁

主动投案自首

争取宽大处理

才是唯一出路

对拒不投案自首的

公安机关将坚决缉捕归案

依法从严惩处!




温馨提示



贵州交警的粉丝朋友们:

由于微信公众号平台的再次改版,订阅号消息不再是按时间发布顺序展示给用户,没有被星标的账号,粉丝很容易错过推送!


如果您想及时收到贵州交警的文章,请一定要将我们设为★星标★账号哦(如图所示)


如何星标?→→点开公众号名片,点击右上角“…”,再点击“设为星标”即可





您的出行平安

是贵州交警👮‍♀️

最大的心愿❤️



来源/黔南州公安局交警支队
编辑/田婷婷
审核/冯庆 
审发/刘垒



权威发布 | 公安部等八部门联合部署第十三个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


农村道路状况多,谨慎驾驶别落破| 知危险会避险


预热122丨第13个“全国交通安全日”来啦~



贵州交警
关注贵州交管资讯,倡导文明交通理念,传播交通安全知识,拓展警民沟通渠道。欢迎您给我们提出意见和建议。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