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地点二次酒驾被查后,男子自扇耳光“没喝好多,你能不能不拘留我嘛!”| 五大曝光

政务   2024-11-29 18:46   贵州  



俗话说

人不能在同一个地方栽两次跟头

一次教训,终身教育

但有的人就是喜欢游走在法律边缘

让自己深陷囹圄 


    第一次酒驾“罚”

  第二次酒驾“罚、拘、吊”

   屡教不改,蜀黍必须出手严惩






同一地点二次酒驾被查后,男子自扇耳光






2024年11月26日凌晨2时许,贵阳市南明交警五中队民警在花溪大道开展夜间查缉。2时20分左右,一名驾驶黑色普通二轮摩托车的男子见交警查车立刻右拐躲避,行迹十分可疑,民警示意该车驾驶人靠边停车接受检查。





经对驾驶人赵某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

检测结果为26mg/100mL

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在对赵某某询问过程中

民警问其是否持有效机动车驾驶证

赵某某称其驾驶证状态正常

然而,经民警查询比对

发现赵某某的驾驶证已被记12分

处于被扣留状态





    原来......      

赵某某曾于今年10月15日凌晨1时左右在花溪大道北段因酒后驾驶被南明交警查获。赵某某告诉民警,他当时下夜班,在花果园与朋友吃宵夜喝啤酒,之后驾车回家,在花溪大道北段被南明交警查获,而此番也是同样的情况,在同样的地点再度被南明交警查获。



民警对赵某某进行批评教育

告知其二次酒驾还将面临行政拘留

这时赵某某重重地扇了自己一耳光

他对民警说“没喝好多,你能不能不拘留我嘛?!”

交警告知其违法就要承担责任

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


赵某某因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在驾驶证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等违法行为,他将面临行政拘留二十日以下、罚款1700元、吊销驾驶证两年的行政处罚,目前该案件南明交警正在办理中。





一旦因酒驾被查处

违法行为将被终生记录

驾车不是儿戏,酒后莫当司机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一条规定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考取机动车驾驶证


酒驾醉驾的危害

►1 视觉障碍  饮酒后会出现视野模糊、辨色能力下降以及视野范围大大缩小等情况,极易导致事故发生。


►2 反应迟钝  当发现前方危险情况时,从视觉感知到采取制动的反应时间,会比没有饮酒的情况减慢2-3倍,本能反射动作的时间也比较长。


►3 操控能力降低  饮酒后驾车,因酒精麻醉作用,人的手、脚的触觉较平时降低,往往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

►4 产生错误认知  酒精刺激下,人在兴奋状态中往往会高估自己,对周围人的劝告不予理睬,做出不理智的行为。

在此

贵州公安交警提醒广大驾驶人

不管饮酒驾驶还是醉酒驾驶

一旦被查处

记录将伴随驾驶人终生

经学习恢复驾驶资格后

无论何时何地、间隔多久

再次饮酒驾驶均属“二次酒驾”



温馨提示



贵州交警的粉丝朋友们:

由于微信公众号平台的再次改版,订阅号消息不再是按时间发布顺序展示给用户,没有被星标的账号,粉丝很容易错过推送!


如果您想及时收到贵州交警的文章,请一定要将我们设为★星标★账号哦(如图所示)


如何星标?→→点开公众号名片,点击右上角“…”,再点击“设为星标”即可





您的出行平安

是贵州交警👮‍♀️

最大的心愿❤️




来源/贵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编辑/田婷婷
审核/冯庆 
审发/刘垒



注意绕行!贵阳、六盘水最新路况信息,涉及北京西路、凤凰东路等~


装了什么“宝贝”,把车轮都压扁了......|五大曝光


降温了!开车“冬眠”驶不得~|五大曝光



贵州交警
关注贵州交管资讯,倡导文明交通理念,传播交通安全知识,拓展警民沟通渠道。欢迎您给我们提出意见和建议。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