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无火清明,党员干部要带头!

文摘   2024-04-03 18:22   云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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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火清明倡议书


广大的社会各界朋友:


在慎终追远、缅怀故人、寄托哀思的传统节日到来之际,正值全省森林草原高火险期。为有效防止森林草原火灾发生,共建美丽云南,共享生态文明,保护好绿水青山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特发出如下倡议:


做文明祭祀的践行者。我们在尊重祭祖习俗的同时,更呼吁文明祭祀新风尚。坚持从我做起,自觉摒弃焚香烧纸、燃放鞭炮等易引起森林草原火情的祭祀方式,积极倡导踏青遥祭、鲜花祭祀、网络祭扫等绿色祭扫方式,在传承清明祭祖习俗的同时,营造文明祭祀的良好风尚。


做护林防火的宣传者。牢固树立“森林草原防火、你我人人有责”的意识,积极参与到护林防火的行动中来,在森林草原防火中走前头、作表率,积极向亲朋好友和身边群众宣传绿色文明的祭祀方式,普及森林草原防火常识和重要性,增强人民群众的防火意识、安全意识、法治意识,努力形成人人参与、人人支持、群策群力、群防群治的森林草原防火浓厚氛围。如果发现森林草原火情,在确保自身安全的情况下,立即拨打森林火警电话“12119”。


做绿水青山的守护者。严格遵守《云南省人民政府2024年森林草原防火命令》,不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林区。进山入林主动扫描“防火码”,不在林区吸烟、野炊、烧蜂、焚香、燃烛、祭祀烧纸、放孔明灯和燃放烟花爆竹。加强留守老人和未成年人的教育引导,防止失火。采取有效措施管住痴、呆、聋、哑、精神病等特殊人员。林区施工单位要严格落实森林草原防灭火各项措施,坚决杜绝因施工作业引发森林草原火灾。


森林草原资源是全社会的共同财富,森林草原防火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做文明祭祀的践行者、护林防火的宣传者、绿水青山的守护者,共度平安、文明、和谐、有序的清明节!



 云南省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2024年3月27日

来源:“云南省应急管理厅”微信公众号

编辑:王晓花         审核:李家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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