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5日是
“国际消除对妇女暴力日”
也被称作“国际消除家庭暴力日”
反家庭暴力是国家、社会
和每个人的共同责任
关于家暴
这些你都知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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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暴力不是“家务事”,当您或者身边的人遇到家暴时,您可以:
1.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2.向属地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联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
3.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
4.若情况紧急,需要暂时与加害人隔离的,可至亲友家暂避或向民政部门设立的家庭暴力庇护站寻求临时庇护。
5.注意证据的收集和保存,若受伤,应及时拍照、验伤、就诊。
6.受害人与加害人可一同向社会工作者或者心理咨询师寻求帮助。
7.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地的有关调解机构申请调解。
8.申请法律援助请求指派律师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并要求加害人承担损害赔偿。
9.受害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的,可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10.受害人经有关行政机关、社会组织等依法履职后合法权益仍未能得到维护,具有起诉维权意愿,但因诉讼能力较弱提起诉讼确有困难或惧于各种原因不敢起诉的,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
妇女维权公益服务热线
12338
公安报警电话
110
法律咨询热线
12348
法律诉讼服务热线
12368
来源:中国妇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