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醒!2024年底,3项政策即将到期或者已经到期了,纳税人申报增值税时要注意了!
2项政策执行至
2024年12月31日
(一)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
《财政部关于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46号)
政策要点:自2019年7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归属中央收入的文化事业建设费,按照缴纳义务人应缴费额的50%减征;对归属地方收入的文化事业建设费,各省(区、市)财政、党委宣传部门可以结合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宣传思想文化事业发展等因素,在应缴费额50%的幅度内减征。各省(区、市)财政、党委宣传部门应当将本地区制定的减征政策文件抄送财政部、中共中央宣传部。
(二)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
1、延续实施阶段性降费率政策。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至1%的政策延续实施一年,执行期限至2025年12月31日。
03
2024年 纳税人如何享受加计抵减政策?
借:成本或者费用科目 806.66万(按进项税税率倒算)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25.8万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5.21
加计抵减政策截止
之前的余额怎么做账?
加计抵减、加计抵扣、加计扣除的区别
一、加计抵减
(一)
政策内容
加计抵减涉及到的是增值税的进项税额。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税额。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
(二)
计算方法
当期计提加计抵减额=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5%/10%
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上期末加计抵减额余额+当期计提加计抵减额-当期调减加计抵减额
❖
二、加计抵扣
(一)
政策内容
加计抵扣涉及到的是增值税。
企业购进农产品时按9%扣除率计算抵扣进项税额。购进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在领用当期加计扣除1%的进项税额。
(二)
计算方法
加计扣除农产品进项税额=当期生产领用农产品已按9%税率(扣除率)抵扣税额÷9%×(10%-9%)
❖
三、加计扣除
(一)
政策内容
加计扣除涉及到的是企业所得税。
加计扣除是指相关费用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基础上,再按一定比例扣除部分费用。目前可以加计扣除的费用有研发费用、残疾人工资、基础研究支出。
(二)
计算方法
1.研发费用: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3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3年1月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
2.基础研究支出:对企业出资给非营利性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高等学校和政府性自然科学基金用于基础研究的支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按实际发生额在税前扣除,并可按100%在税前加计扣除。
3.残疾人工资:企业安置残疾人员的,在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100%加计扣除。
政策依据:
1.《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
2.《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
3.《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投入基础研究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32号)
4.《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7号)
5.《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安置残疾人员就业有关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70号)
来源:税务经理人,二哥税税念、税务师顾姐、上海税务等。内容仅供读者学习、交流之目的。如有不妥,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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