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普法丨《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四十二条

文摘   2024-11-15 07:20   陕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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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42条


违反本法第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没收违法所得,由公安机关或者有关主管部门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五万元的,处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公安机关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资料来源:武警陕西总队政治工作部保卫处
部分素材来自网络

初审:马冠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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