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普法丨《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四十六条

文摘   2024-11-20 07:20   陕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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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46条


组织、策划、实施、参与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或者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相关帮助的违法犯罪人员,除依法承担刑事责任、行政责任以外,造成他人损害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的规定承担民事责任。

电信业务经营者、银行业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互联网服务提供者等违反本法规定,造成他人损害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的规定承担民事责任。

资料来源:武警陕西总队政治工作部保卫处
部分素材来自网络

初审:马冠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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