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摄影与摄像》杂志南京影像艺术中心工作机制(节选)

文摘   2024-10-08 10:53   江苏  

《摄影与摄像》杂志南京影像艺术中心工作机制(节选)

      一、《摄影与摄像》杂志是中国科学技术协主管、中国科教电影电视协会主办,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国家级影像刊物。《摄影与摄像》杂志社影像艺术中心的设立是为了服务于广大摄影人的创作和交流,将全国各地广大摄影机构、摄影人的需求反馈传递给杂志社,同时将杂志社的各类活动信息传递给广大摄影人群体,以增强杂志社与各地区摄影人之间的联系和互动,是杂志社与全国各地广大摄影人联系的重要桥梁和纽带。经中国科教电影电视协会批准,《摄影与摄像》杂志社在南京设立影像艺术中心,面向长三角地区,辐射全国,凡有志于摄影与摄像理论研究和实践的专业(业余)人士、教职员工、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均可加入南京“影像艺术中心”。

      二、《摄影与摄像》杂志社南京影像艺术中心,为公益性摄影人群体,以服务摄影人为宗旨,以《摄影与摄像》杂志、《摄影与摄像》融媒体、《华东影像》公众号为基本教材和平台,组织摄影人开展摄影理论普及与研究、采风实践与创作、作品鉴赏与交流。

      三、《摄影与摄像》杂志社南京影像艺术中心,接受《摄影与摄像》杂志社管理、指导。基本权益、职能及业务范围:

      (一)基本权益

      1.《摄影与摄像》杂志社(以下简称杂志社)为影像艺术中心挂牌、授旗;

      2.杂志社为影像艺术中心负责人及主要工作人员颁发聘书及工作证;

      3.杂志社新媒体平台公示影像艺术中心图文简介及主要人员等信息,并发布影像艺术中心成立的图文报道;

      4.杂志社融媒体平台,不定期展示影像艺术中心推荐的会员作品或者所组织活动的图文报道;

      5.《摄影与摄像》杂志影友俱乐部栏目,为影像艺术中心提供支持,优选刊登影像艺术中心提报的摄影作品。

      (二)职能及业务范围

      1.《摄影与摄像》杂志南京影像艺术中心建立公众号、微信群等平台;

      2.发现优秀摄影人、优秀摄影作品推荐给杂志社采访及刊发;

      3.协办、宣传、组织杂志社主办的各类影像展览活动,享受优惠的代理价格;

      4. 《摄影与摄像》杂志社南京影像艺术中心独立开展影像类活动,如举办摄影论坛、讲座、培训、采风、线上线下展览展示等等,所需费用采取AA制,由参加的摄影人共同承担,平均分摊。南京影像艺术中心独立开展杂志社授权的影像类活动,需提前向杂志社申报活动方案,通过后方可执行,享受优惠的代理价格。

      5. 《摄影与摄像》杂志社南京影像艺术中心在长三角地区发展组建若干“影像艺术中心”和“影像俱乐部”,以壮大自身的实力和影响力。各级“影像艺术中心”和“俱乐部”的组建,应报南京影像艺术中心备案,由南京影像艺术中心统一上报《摄影与摄像》杂志社审批,杂志社根据各级“影像艺术中心“和“影像俱乐部”相关申报予以“挂牌、授旗、宣传报道”等支持。南京影像艺术中心对各级“影像艺术中心”和“俱乐部”在业务上负有指导职责,各级“影像艺术中心”和“俱乐部”独立开展日常行政管理、业务运营和财务管理工作。各级“影像艺术中心”和“俱乐部”如独立开展各类影像类活动,需提前向南京影像艺术中心报备活动方案,通过后方可执行,南京影像艺术中心对各级举办的活动进行指导,如举办摄影论坛、讲座、培训、采风、线上线下展览、展示等等。

      (三)会员与服务

      1、凡需申请加入《摄影与摄像》杂志社的会员和特约摄影师,可向南京影像艺术中心申报,南京影像艺术中心负责向《摄影与摄像》杂志社推荐,不收取任何费用。途径有:(1)每年向杂志社缴经费500元,杂志社向会员提供当年《摄影与摄像》杂志一套(12期),同时吸收为《摄影与摄像》杂志社会员;(2)直接申请加入《摄影与摄像》杂志会员,需向杂志社缴纳会费298/5年;(3)申请加入《摄影与摄像》杂志特约摄影师,需向杂志社缴纳经费698元/5年)。

      2. 南京影像艺术中心在《摄影与摄像》杂志编辑部指导下,每年有计划地组织会员到国内外相关地区和企业采风,开展学术、技术交流,向《摄影与摄像》杂志推荐摄影作品和心得体会、摄影理论研究成果。会员享受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发表作品,参加杂志社及中心组织的线上、线下活动的优待。

      3. 《摄影与摄像》杂志社南京影像艺术中心向杂志社推荐作品不收取费用。

      (四)服务机构(略)

      (五)下设机构

      《摄影与摄像》杂志社南京影像艺术中心下设组建的“艺术中心“和“俱乐部”名称为:

      摄影与摄像杂志社+地区+(名称)影像艺术中心;

      摄影与摄像杂志社+地区+(名称) 影像俱乐部。

      1.联系方式:电话/微信:18951971089,13813962333

箱:mz.1999@163.com

      2.添加微信号18951971089,进入南京影像艺术中心微信交流群,可以投稿、交流、鉴赏作品等。

    3.关注南京影像艺术中心《华东影像》微信公众号可以了解更多内容:



《摄影与摄像》杂志(月刊)创刊于1995年2月,是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主管、中国科教电影电视协会主办的国家级市场刊物,是我国第一本同时涵括摄影与摄像内容、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国家级刊物,现已对接万方数据库,可评职称。《摄影与摄像》杂志是一本具有学术品质的市场期刊,读者群为影视行业人士、高校师生、热爱摄影的旅游人士和热爱中国传统文化人士等。这是一本以实用技术、实践经验和人民大众喜闻乐见的艺术形式为主要内容,图文并茂、寓教于乐,使广大读者开卷有益,学以致用,能够真正为他们解决实际问题的知识普及与提高相结合的大众月刊。《摄影与摄像》杂志推崇最新数码影像技术,愿将现代科技及其应用及时介绍给广大读者。

 

主办单位:中国科教电影电视协会

编辑单位:摄影与摄像杂志社

国际标准刊号:1006-4788

国内统一刊号:11-3625/TB

邮发代号:82-683 国外代号:6214-MO

开张页码:16开160页

华东影像
宣传、交流相关摄影与摄像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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