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二楼以上的注意!

时事   2025-01-01 09:21   江苏  

高空抛物罪
是《刑法修正案(十一)》
新增罪名
一男子因夫妻吵架
把一把菜刀从九楼扔下
为自己冲动行为
付出了被判刑的代价
12月30日
南通开发区法院
发布2024年度十大典型案例

该案入选

2023年8月9日晚9时左右,家住苏锡通园区某小区九楼的陈某某与妻子李某某因琐事发生争吵,陈某某随手将一把菜刀从九楼阳台扔到楼下。菜刀落到了楼下电动自行车停车位上,所幸未造成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路人发现后报了警。

南通开发区法院审理后认为
陈某某从建筑物高空抛掷物品
情节严重
其行为已构成高空抛物罪


对于陈某某高空抛菜刀的行为
是否达到情节严重的构罪标准
法院根据行为人动机
抛物场所、抛掷物品情况等
全面考量行为的社会危害性
准确判断精准量刑
最终判处其拘役五个月,缓刑八个月
并处罚金2000元




高空抛物造成损害

要承担什么样的法律后果?


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二:【高空抛物罪】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如果被告人高空抛物造成他人重伤甚至死亡的,依照上述条文规定,不再适用高空抛物罪名,刑罚也会更重。
具体来说,如果通过高空抛物的方式故意伤害或者杀害他人,在刑法上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或者故意杀人罪。如果是过失造成他人重伤或者死亡的后果,可能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或者过失致人重伤罪。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 
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
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规定情形的发生;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

发生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的,公安等机关应当依法及时调查,查清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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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写:南通报业全媒体记者 王玮丽 实习生 朱一冰

综合:应急管理部宣传教育中心

编辑:张檬檬

南通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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