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夜“拉车门”!这些人被抓……

政务   2024-11-23 20:53   江西  
停车不落锁
车辆就成了小偷眼中的“盲盒”
不开锁、不砸窗、不撬门
轻轻拉动车门
便将车内财物一扫而空

这就是“拉车门”盗窃

殊不知得手是侥幸

被抓是注定!

近日
全南警方
破获多起“拉车门”盗窃案
抓获多名犯罪嫌疑人
及时为群众挽回了损失

▼▼▼

1
11月14日12时许
城厢派出所
接到辖区居民报警称
其放在车内的财物被盗
办案民警通过走访调查
以及线索摸排等系列措施
迅速锁定涉案人员陈某
后经过民辅警的蹲点坚守
成功将陈某抓获归案

被盗财物悉数追回

目前
犯罪嫌疑人陈某
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2

11月8日

陂头派出所

接到辖区居民报警称

自己小轿车内的物品被盗

接报后

民警立即开展侦查工作
通过深入摸排和走访调查
仅4小时便成功锁定2名嫌疑人
在掌握2名嫌疑人踪迹后
民警迅速出击成功将2人抓获

目前
2名犯罪嫌疑人
均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3

11月初

城厢派出所

接到辖区内多名群众报警

称放在车内的财物被盗

接报后
城厢派出所联合刑侦大队
通过调取案发地周围监控视频
经过大量走访调查和分析研判
民警很快锁定3名男子
有重大作案嫌疑
发现3人已逃窜至始兴县
在始兴警方的通力协作下
成功3名盗窃嫌疑人抓获归案

目前

3名犯罪嫌疑人

均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以案释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全南警方提醒
汽车不是“保险箱”
请不要在车内存放
现金、电脑、手机等贵重财物
以免犯罪分子见“财”起意
离车时一定要养成
确认锁门和关窗的习惯
不给犯罪分子留下“可乘之机”
若发现财物被盗
请及时拨打110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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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陂头所、城厢所、刑侦大队
编辑:新闻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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