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净化“双11”集中促销活动期间的消费环境,让消费者放心消费,乌兰木伦市场监督管理所执法人员深入到各大超市、综合市场、家电商场进行专项检查,加强市场监管,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消费合法权益。
一.价格检查
执法人员重点查看商品是否明码标价,标价签的标注内容是否完整、准确、清晰;核实促销价格真实性,对比促销活动中商品宣称的折扣价格与促销前的实际销售价格,防止商家虚构原价、先提价再打折等不正当价格行为。对商家提供的促销活动方案、价格记录等进行审查;检查费用收取合规性,确保商家除了标明的商品价格和合法的费用外,没有额外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
二、商品质量检查
产品合格证明检查,查看商品是否具有合格证明,包括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生产许可证等。对于食品、化妆品、电子产品等重点商品,严格检查其质量相关的证明文件;商品包装标识检查:检查商品的包装标识是否符合规定,如是否标注了产品名称、规格、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厂家等必要信息。对于进口商品,查看是否有中文标签以及标签内容是否完整准确。
三、 广告宣传检查
虚假宣传排查,检查商家的广告宣传内容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存在虚假夸大、误导消费者的宣传用语。如化妆品宣传中是否存在虚假的功效宣称,电子产品宣传中是否存在夸大性能等情况;绝对化用语检查:查看商家的广告中是否使用了“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绝对化用语,这些用语在广告宣传中是不被允许的。
四、电商平台及网络市场检查
平台责任检查,对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的平台服务协议、交易规则信息、自营业务、搭售行为、信用评价制度、个人信息保护等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平台履行好主体责任;网店合法性检查,检查网站、网店的“亮照、亮证、亮标”情况,查看其“双十一”活动告示、通知、声明等广告是否存在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格式条款是否存在不利于消费者的情况,促销规则是否依法公示,是否存在刷单炒信、商标侵权等违法行为。
五、食品安全检查
线下餐饮检查,对于餐饮单位,检查食品原料采购、加工制作、餐具消毒等情况,保障消费者的饮食安全;网络订餐监管,加强对网络订餐平台的监管,督促平台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对入网餐饮单位进行严格审核,确保消费者通过网络订餐能享受到安全的食品。
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48余人次,检查经营单位70余家,开展现场培训指导8次,接受咨询提问20余项,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2份。下一步,乌兰木伦市场监督管理所将继续聚焦“双11”商品售后服务、消费维权重点开展对电商经营户的监督指导,为消费者放心购物保驾护航。
丨供稿:市场监督管理所 郝红红
丨编辑:邱 鑫
丨审核:王 勇
丨复核:武 磊
丨终审:刘昱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