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各地为了推动医疗健康行业的进一步发展,陆续发布了新规定,规定在基层工作达到一定年限的中级职称人员,可以直接晋升为副高级职称。
省份汇总:
《2024年度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通知》规定,对于在基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连续工作30年且获得中级职称满10年,且仍在临床一线工作的卫生技术人员,将重点考虑其职业道德、考核成绩、基层服务能力和群众满意度等因素,以评定其高级职称资格。
根据《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开展2023年全省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紧缺的专业技术人员,在获得中级职称后,若在基层医疗机构的相应专业岗位上连续工作满10年,并且已被聘任为中级职称,将有资格直接申请认定为副高级职称。
《关于改革完善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的通知》中规定,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在完成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合格后,若选择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可以直接报考中级职称考试。考试合格者将被直接聘任为中级职称。此外,对于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并取得中级职称后,在农村基层连续工作满10年的人员,经职称评审委员会考核后,可以认定其获得基层卫生副高级职称。
《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中指出,乡村医疗机构中的全科医生在获得中级职称后,若在基层岗位上连续服务满10年,经过职称评审委员会的考核评审,将有资格直接获得副高级职称。这一政策将实施定向评价和定向使用,以鼓励和激励全科医生在乡村地区的长期服务。
实施了一项名为“3010”的基层服务职称申报评审新机制。该机制规定,那些在县级及乡镇基层企事业单位从事一线专业技术工作累计达到30年,并且目前仍在一线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只要聘任中级职称满10年,就可以随时提出晋升副高级职称的申请。这一流程遵循“县级审核、省级认定”的原则,并且每月进行一次认定。
同时,一些省份还推出了创新措施。例如,辽宁省规定,申请副高级和正高级职称的人员必须已在中级或副高级岗位上任职,且任职时间可以累积计算;内蒙古自治区则明确,对于申请2024年和2025年副高级职称评审的执业医师,如果当年基层卫生服务经历不足一年,可以先参加评审,通过后在两年内补足基层工作经验,否则不予聘任。
这些地方性新规定的实施,为医疗人员开辟了更多职业发展机遇和更宽广的发展空间,能有效提升他们的工作热情和满意度,从而提高基层医疗服务的质量和效率。总体来看,卫生健康委员会对副高级职称晋升标准的调整,显示了对基层医疗工作者的重视和关心,为他们的职业发展开辟了更广阔的道路和更多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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