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薛某、王某当场被抓!

乐活   2024-11-19 17:16   山东  

我们都知道

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是非常危险的行为

如果驾驶人又是无证驾驶

那简直就是“马路杀手”

严重危害到公共安全

11月14日

聊城公安交警

查获两起

“无证+醉驾”的交通违法行为

及时消除了安全隐患


2024年11月14日,莘县交警大队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一辆白色无牌小型汽车驾驶人薛某面色通红,浑身酒气,当即对其进行酒精检测,结果酒精含量为177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交通违法行为

同时,民警发现在场的白色越野小型汽车驾驶人王某也涉嫌酒后驾驶,便对其进行酒精检测,结果酒精含量为196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随后,民警将两车暂扣,并将两男子带往医院抽血检测。

后经民警深入调查发现,薛某、王某均未取得有效机动车驾驶证,还属无证驾驶交通违法行为。

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等待薛某、王某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酒后开车一把刀
害了别人也害自己

请认清醉驾危害



酒精对人体各项机能影响很大,饮酒后驾车会导致触觉麻木,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还会造成反应迟缓,无法正确判断车距、速度和交通信号。


1触觉能力降低



饮酒后驾车,因酒精麻醉作用,人的手、脚触觉较平时降低,往往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


2判断能力和操作能力降低



饮酒后,人对光、声刺激的反应时间延长,从而无法正确判断距离和速度。


3视觉障碍



血液中酒精含量超过0.3%。就会导致视力降低,在这种情况下,人已经不具备驾驶能力。如果酒精含量超过0.8%,驾驶员的视野就会缩小。至于醉酒的驾驶员,甚至只能感觉到周围环境的很小一部分。


4心理扭曲



酒精刺激下,人有时会过高估计自己,对周围人劝告常不予理睬,往往做出力不从心的事。


5疲劳驾驶



饮酒后易困倦,表现为驾车行驶不规律、空间视觉差等疲劳驾驶行为。


关于无证驾驶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无证、醉酒驾驶机动车

是非常严重的

交通违法行为

蜀黍再次提醒广大驾驶人

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来源 | 聊城交警公共关系中心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