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定了!春节期间市中、台儿庄这些区域设置年货摊点

文摘   2025-01-19 13:39   山东  
春节将至
又到了买年货的时候啦~
市中、台儿庄的年货临时销售点都有哪些?
快来看看!

市中区


关于设置2025年春节期间年货摊点事项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春节期间市容秩序管理,大力营造干净整洁、秩序井然、文明祥和的春节氛围,积极给广大群众提供品类丰富、集中便利、安全有序的节日购物环境,结合市中区实际,特划定12个年货临时摊点区域,满足春节期间城区年货交易的需求。现将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一、设置时间

2025年1月22日(农历腊月二十三日)至2025年2月5日(农历正月初八)

二、设置地点

1.辛庄路(胜利路至利民路路段)

2.光明广场内部路(大屏幕东侧至龙光路路段)

3.汇泉东路(解放路至黄山路路段)

4.建华路原鲁南装饰批发城院内

5.北马路(矿区街道办事处门东侧至东沙河桥路段)

6.长青路(矸石山路至中兴大道路段)

7.新崮山路(中兴大道至盛北商贸城南门段)

8.东盛路(刘岭路至人民路路段)

9.齐村大集院内

10.利民大洼集内(中兴大道与建设路交叉口西南角)

11.勤为广场(人民路与大众路交叉口西南角)

12.白马巷(建设路至白马庄园小区门口段)

三、管理要求

1.各摊位以春联、年画、花卉、灯笼等年货小商品为主,禁止存有安全隐患、带有不健康及赌博欺骗色彩的商品、游戏娱乐活动进入年货摊点区。

2.所有摊点必须进入年货临时摊点区域进行销售,其他区域、时间段不得设置年货市场。

3.所有摊点一律限制在路沿石以上的范围,不准占用快、慢车道,不得占用消防通道,不得随意改变设置地点,不得使用高音喇叭扰民,不得损毁公共设施,不得抢占地盘、欺行霸市。

4.各摊点经营者必须服从管理,自觉维护摊点周边环境卫生,不准乱丢垃圾、乱泼污水。

5.凡不按照规定设置或在非指定区域擅自设置占道摊点的,将依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依法予以取缔并严厉查处。 



市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年1月17日


台儿庄区


关于2025年春节期间年货临时销售点设置事项的通告


2025年春节将至,为繁荣年货市场,规范市容秩序,维护道路交通安全,营造整洁有序、安全稳定的节日环境,按照“堵疏结合、方便群众”的原则,计划开放部分路段作为春节期间春联、花卉等年货的临时销售点。根据安全工作要求,禁止设置烟花爆竹、孔明灯等临时销售点,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设置时间

2025年1月22日(农历腊月二十三)至1月28日(除夕),2025年2月7日(正月初十)至2月12日(农历正月十五)。

二、设置地点

1.兴  中  路 :万庄桥北首以北,台北路以南。

2.华  明  路:金光路以南。

三、管理要求

(一)所有摊点一律限制在路沿石以上的范围,不准占用快、慢车道,不得占用公共停车位,特殊区域必须在摊点前留出3至5米的通道供行人通行,不得出现冒市、堵塞交通等现象;各经营摊点不得干扰正常的交通秩序;摊点经营者要保持摊点周边卫生,不准乱丢垃圾、乱泼污水。禁止使用煤炭露天加工食品。经营期间严禁使用高分贝音响叫卖招揽顾客,造成噪音污染影响居民正常生活。
(二)所有摊点设置不准超出规定时间,到期前必须无条件自行撤离,并恢复原貌。
(三)各摊点经营者要服从管理,依法经营,不得违章占道、欺行霸市、擅自利用喷涂、划线等方式圈占公共资源,严禁出现占道经营、店外经营等违章行为,否则依法给予严厉处罚。
(四)禁止存有安全隐患、带有不健康及赌博欺骗色彩的商品、游戏娱乐活动进入年货摊点区。
(五)凡不按照规定设置或在非指定区域擅自设置摊点的,将依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依法予以取缔并严厉处罚。
特此通告。

台儿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年1月17日 

来源:市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台儿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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