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金额1100万余元 百余辆豪车神秘消失 警方揭秘背后套路

体娱   2024-07-31 00:02   四川  

出租的豪车莫名消失,改头换面成抵押车被人低价收购,这其中隐藏着哪些不为人知的秘密?7月17日,随着一起租车行业合同诈骗案的成功告破,潜藏在此行业中的非法交易黑幕被揭开。

7月24日,在“警检护企及1·20特大系列诈骗案发车仪式”现场,受害人向民警赠送锦旗

该案涉及100余辆汽车,多数为高档车,涉案金额达1100万余元。截至7月24日,乌鲁木齐市公安机关已追回并返还被害人30余辆车,9名犯罪嫌疑人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从何而来

2023年11月底,乌鲁木齐市公安局水磨沟区分局接到浙江某租车行负责人刘先生打来的报警电话:“我们车行里的法拉利、库里南等4辆高档车集体‘消失’了,这些车加起来价值400多万元呢!”

此前,一名叫高宇(化名)的乌市顾客在刘先生的租车行租了4辆高档车,到期后拒不归还,也未续租金。刘先生与其交涉未果后,根据车辆定位系统查到这些车都在乌市。

刘先生告诉民警:“按要求,这些车是不允许开出本地的,但他说租金会一分不少地补给我们,还会支付违约金。”

本以为只是租赁纠纷,但寻找高宇时,民警发现他在乌市也经营一家租车行。那他为何要去外地租车开回本地使用?民警前往租车行查看,结果看到有人在“讨债”:“警察同志,你们来得正好,高宇租了我们好几辆车,早就到了期限,他既不还车,也不付钱!”

事有蹊跷,民警一番调查后得知,高宇在疆内外多家租车行租了10余辆豪车,均到期未还。随着调查的深入,民警发现,“丢车”的除了租车行,还有一些私家车车主。

“我和高宇在酒吧认识后,经常聚一起玩,他特别有钱,一晚上能消费两三万!”调查中,车主李瑶(化名)告诉民警,因生意需要,她去年贷款买了一辆帕拉梅拉,高宇多次怂恿她将车放在店里租赁,可以挣点租金。

“每个月我还款压力挺大,平时用车也不多,租出去还能减轻经济负担。”李瑶说,她看高宇有实力,便在两个月前将车交付于他,收了两个月的租金共计5000余元。

两个月后,李瑶再没收到过租金,追问高宇,他一直含含糊糊。“一周前,我突然收到一条车辆违法信息,地址显示在甘肃。”李瑶心生疑惑,为何自己的车在外地?

为安抚李瑶,高宇将一辆本田轿车送给她,以示补偿,称该车是朋友欠债抵押给他的,至于李瑶的车,租期结束后会立即送回。

民警调查发现,这辆本田轿车根本不是抵押车,而归属于一家租车行。

经进一步摸排,民警查实,2022年起,高宇从疆内外多家租车行及私家车车主手中“疯狂扫货”,以租车名义将车开走,随后避而不见,被租车辆也不见归还。这些车中,只有少部分签过租赁合同。

“数目如此庞大的租赁车辆,都去了哪?”今年1月20日,水磨沟区公安分局成立专案组,对高宇展开调查。

去往哪里

“说说吧,那些车都到哪儿去了?”民警询问高宇时,他应答从容:“大部分都转租出去了,还有小部分放在店里,撑撑门面。”高宇辩解,店里生意火爆,车辆租赁供不应求,为解决这一问题,他想到从外租借,并解释,此方法在行业内很常见,对于超期未还车辆,只要支付违约金就行。

“那我们谈谈你送给李瑶的那辆本田车,到底是从哪来的?”民警问。

“那辆车是陈立(化名)欠我钱,抵账给我的。”对于高宇口中的发小陈立,民警经过调查发现,此人名下租赁的车辆不少,不乏奔驰、宝马等高档车,且都处于逾期未付租金状态。

通过对高宇和陈立的继续调查,民警发现,经他们之手租来的车辆,大部分以抵押车的身份被出售了,还有一部分就像那辆本田车一样,为了偿还租车费被抵押。

租赁车摇身一变成了抵押车,是正常租赁还是违法交易?

“车就是他们从我这租的,哪来的债务?”对于出售车辆的来源,高宇向民警出具了车辆抵押合同,坚称是合法车辆。民警仔细核实发现,高宇提供的合同系伪造。

3月初,民警以涉嫌合同诈骗罪依法将高宇逮捕,同时,深挖彻查高宇及陈立的社会关系。看到扎实的证据,高宇低头认罪。陈立得知高宇被抓,选择投案自首。

讯问中,两人道出实情。两年前,高宇的租车行因经营不善挣不上钱。苦恼之际,网上的一则帖子引起他的注意。

“那人说,他被租车行骗走过一辆车,没办法要回来。”高宇有些好奇,向发帖网友询问详细情况,从中看到“商机”。

7月24日,乌市公安局水磨沟区分局刑侦大队举行“警检护企1·20特大系列诈骗案发车仪式”,民警将追回车辆现场发还被害人。——文/图 石榴云

随后,高宇找了一家本地租车行试水,顺利得手。拿到车后,高宇利用非法渠道伪造抵押合同等材料,四处散布低价出售抵押车的消息。很快,高宇以超低价格将该车出售。为防止“东窗事发”,拿到钱后,高宇向租车行付了一个月的租金。

尝到甜头后,高宇如法炮制,以卖养租,拆东墙补西墙的“生意”越做越大。实在拖不住的,他就用“躲、骗、缠”应对。

“熟悉的同行都不愿意租车给我,除非我把之前的车还了。”高宇说,发现本地没有市场后,他将手伸向疆外。与此同时,多名好友入伙,他们以新面孔租车,再度横扫市场。陈立就是被高宇“高薪聘请”,按照高宇要求,负责伪造合同、与买车人签订协议等工作。

怎么返还

据了解,以高宇为首的团伙在新疆的乌鲁木齐、阿勒泰、伊犁以及甘肃、浙江等省都曾进行过此类诈骗活动,他们将本地租到的车卖到外地,再从外地租车卖给本地客户。

虽然有被车主强行要车的风险,但大多数情况只要继续付租金,就可以一拖再拖。

高宇说,不少被害人长时间没收到租金或者没见到车,就提出要报警,为安抚对方情绪,他只能把车找回来返还。

如何找回来?高宇交代,有时会再租一辆同等价位亦或更好的车补偿。“通常,我们给这些车再加装一个定位器,车卖了以后再偷开回来。”高宇说,这样做虽然风险大,但没有成本,他们愿意铤而走险,而且丢失的车辆并不在购车人名下,失主也无计可施。

7月8日,该团伙最后一名成员落网。经查,自2022年开始,该团伙以合同诈骗的形式,诈骗车辆100余辆,涉案金额1100万余元。

民警奔赴疆内外多地寻找购车者,在当地警方的大力协助下,成功追回30辆涉案车辆,其余涉案车辆已被高宇、陈立等人返还给被害人。

7月24日,水磨沟区公安分局刑事侦查大队举行“警检护企1·20特大系列诈骗案发车仪式”,将追回车辆现场发还被害人。

发车仪式上,办案民警将追回的车辆依法归还给受害人。

某租车行负责人崔向阳拿到车钥匙后激动不已:“真没想到,这10多辆车能这么快追回来!”崔向阳现场赠送锦旗表达谢意,称赞民警破案神速。

负责侦办该案的水磨沟区公安分局刑侦大队二中队指导员吕文杰揭露了此类诈骗手法惯用的套路。

“诈骗分子一般会先以自用为由,与租车行签订协议并支付租金,然后通过各种手段使他人相信车辆为其所有,进而采取抵押或者变卖方式套现。”吕文杰说,此类诈骗包括上游租车、下游抵押或变卖套现两个部分。

租车人是如何“两头骗”的?

“对租车行,诈骗分子以延长租期、不定期给付少量租金、承诺返还车辆等为由拖延,部分被害人未与租借人签订租赁合同,意识到被骗时,车已被转手多次,无法找回;对抵押人或买受人,他们则采取伪造合同等方式,让其相信车辆确为其所有。”吕文杰表示。

此外,民警还发现,车辆抵押人或买受人并非都清白,存在不善意买受情况。“‘贪便宜’心理作祟,他们中一些人明知车辆来路不明,可能违法,还继续抵押或购买。”吕文杰分析。

延伸阅读

新疆法制报社法律专家库成员、自治区公安厅法制总队行政执法监督大队副大队长苏振永解释了诈骗罪与合同诈骗罪的区别: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的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属于合同诈骗罪。

合同诈骗罪适用于市场经济领域,主要规制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的诈骗行为,属于诈骗罪的特殊形式。而普通诈骗罪适用于日常生活领域,主要规制民众日常生活交往中出现的诈骗行为。

不法分子为什么会铤而走险,罔顾法律法规的规定?苏振永分析,发生此类案件的原因是,租车门槛低,且租车行安全意识较弱,加之租车行风险防范机制不完善,缺乏对承租人身份及信用的严格审查。此类案件的发生,严重影响汽车租赁行业的健康发展。

“诈骗分子跨省、跨市作案,被骗车辆流向外地,导致车辆难以追回。”水磨沟区公安分局刑侦大队副大队长马伟建议,应该构建行业内部信息共享平台,相关行业协会协调各大主要头部车辆租赁机构,利用大数据技术制定相关诈骗人员黑名单并共享,防止流动作案,跨区域、跨平台作案。同时,增强群众防范意识,在汽车租赁、抵押借款和二手车交易时,首先向车管所详细了解车辆情况,比如,是否在交易对象名下、是否属于交易对象有权处置的财产、车辆是否处于抵押状态等。

来源:新疆法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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