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某某原系某涉密单位公职人员,是单位和家人心中的好青年,却因投资虚拟币亏损,欠下巨额债务,被境外间谍情报机关拉拢策反,一步步走上了犯罪歧途......一天,汪某某因高额债务所累在网络论坛中发帖“求兼职”,并表明公职人员身份。很快,有境外人员联系汪某某,表示愿意提供可观报酬,换取其所在单位生产任务、研究进度等“有偿信息”。面对金钱诱惑,汪某某保密底线开始松动,犹豫再三后还是向对方提供了少量内部资料换取报酬。作案后,汪某某也曾忐忑不安,但一想到“几张照片、几份文件就能换取大量金钱”,理智逐渐丧失,贪念侥幸最终占据上风,窃密的黑手越伸越远......经国家安全机关侦查发现,汪某某向对方提供绝密级、机密级国家秘密,通过虚拟币充值、交易变现等形式获取间谍经费折合人民币100余万元。最终,汪某某因犯间谍罪被人民法院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汪某某所在单位,保密制度看似完备,但执行起来漏洞百出,相关责任人保密意识明显欠缺。汪某某所在部门的负责人,将涉密文件交汪某某处理时,未办理登记签收等手续,导致涉密文件违规长期滞留在汪某某手中。国家安全机关在依法搜查汪某某办公室时发现其工位上还随意摆放着一份秘密级文件。该单位保密管理制度和防护措施并未得到严格落实,为汪某某向境外间谍情报机关窃密、供密提供了可乘之机。国家安全机关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对汪某某所在单位开展联合执法工作,责令其限时整改。因害怕被查获,汪某某本打算断开与境外间谍情报机关的联系,却因对方紧抓不放,继续纠缠,甚至威胁要举报汪某某,最终使得汪某某沦为窃密、供密的工具人,在犯罪的深渊中越陷越深。近年来,国家安全机关工作发现,随着全民网络安全意识提升,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投入了大量技术、资金构建网络安全防线,但就是因为一些人为疏忽,给境外间谍情报机关留下了可乘之机。如何防范应对?对来源不明的电话、短信、电子邮件等需谨慎核实,切勿轻信。即使是亲人、朋友、领导、同事发来的不明网站链接或文件也不可轻易点击,以防境外间谍情报机关冒用其身份传播木马病毒。不要将个人信息提供给无关人员,在网络上谨慎填写姓名、电话、身份证号、工作单位等信息,妥善处置快递单、购物小票等包含个人信息的单据,防止境外间谍情报机关利用相关信息实施渗透攻击。收到可疑电子邮件、电子产品时,一定要保持警惕,尤其是党政机关、涉密单位的工作人员,不要随意点击或使用,防止泄露敏感信息,危害国家安全。
国家安全部门提示:广大公民如发现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及相关可疑情况,应及时通过12339国家安全机关举报受理电话、网络举报平台(www.12339.gov.cn)、国家安全部微信公众号举报受理渠道或者直接向当地国家安全机关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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