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市民政局发布
我市提高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
为进一步
提升残疾人福利保障水平
自2025年1月起
我市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
均由86元/人/月提高至94元/人/月
1.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具有马鞍山市户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以下简称“残疾人证”),且残疾等级在四级以上(含四级),纳入低保或脱贫人口(稳定脱贫户除外)中的残疾人,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94元。
3.咨询电话:含山县民政局 0555-4315934。
编 辑:潘何沁怡
审 核:李 澜
审 签:裴 婷 婷
监 制:丁 正 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