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热心市民林前进女士(网名“梅州小前进”)受粉丝委托,向我馆捐赠民国二十三年(1934)梅县黄锡芝梁清秀结婚证书一张。据林女士介绍,该证书是其视频号粉丝几经周转从印尼藏家手中购得,因其显示有“梅县”“黄宅醉经楼”等信息,所以委托其捐赠给客家博物馆妥善保管。
该证书纵36.5厘米、横52厘米,呈长方形,彩色印制,四角有“花好月圆”“百年好合”“五世其昌”“前程万里”等四字吉语,周边分布爱心、天使、玫瑰、牡丹、绶带、蝴蝶、锦羽、飞燕等吉祥图案,寓意幸福美满、比翼双飞、前程似锦,整体色彩鲜明、设计巧妙,将花好月圆的中式亭台楼阁与天使高楼等西式元素相结合,展现出中西文化交融的独特风貌。
为方便研读,我们也对结婚证书内容进行了释文标点,其内容如下:
结婚证书
黄锡芝 广东省梅县人,年二十三岁,丁巳年七月二十七日丑时生。
梁清秀 广东省梅县人,年十八岁,壬戌年二月二十七日辰时生。
今由杨光书、叶应柱两先生介绍,于中华民国二十三年八月十二日午时,在于黄宅醉经楼结婚,恭请宋桂生先生证婚,宜其家室,永相敬爱。此证。
结婚人:黄锡芝、梁清秀
证婚人:宋桂生
介绍人:杨光书、叶应桂
主婚人:黄英(即黄允修)、梁耀轩
中华民国二十三年八月十二日
该证书详细记录了新婚佳人双方的籍贯年龄、生辰八字,以及证婚人、介绍人、主婚人等信息,同时钤盖有“梅县县政府印”方形朱文印、“广东省梅县县政府印”圆形蓝文印,帖有“10 CENTS”壹角林森像四方联国民政府印花税票,及梁清秀半身照片,背面有“BLITAR”(即印度尼西亚爪哇岛东南部城市“勿里达”)等印尼文信息,是了解民国时期梅县婚俗文化的重要物证。
每一次捐赠都是宝贵财富的留存。衷心感谢林女士及其粉丝捐赠藏品的善举。我馆将持续面向公众接受各门类藏品捐赠,诚邀大家积极参与,让散落在民间的藏品得到更好地保护和传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