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凤县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举报可采用书面、口头、电话或举报人认为最方便的其他形式提出,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可供执行财产线索(法院已冻结、查封、扣押的财产不在悬赏范围内),根据案件悬赏内容对举报人奖励悬赏金。严禁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举报线索。
本院根据举报人的举报线索,在实际控制被执行人财产后,由案件承办人以现金方式向举报人支付悬赏金,举报、领取悬赏金过程中不保留举报人任何信息(包括电话号码、个人身份信息、银行卡号等所有信息)。
悬赏案件每案均由专人负责举报工作,承诺维护举报者的利益,对提供线索的人员身份及提供线索者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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