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年维护正义,半甲子守护公平;青丝染白发,初心终不改,一生择一事,一事忠一生。她就是自治区年度“法治人物”——日喀则市桑珠孜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四级高级法官宗吉。
今年,是宗吉默默耕耘在珠峰脚下基层法院刑事审判岗位的第30个年头。提起她,日喀则市法院系统几乎无人不知无人不晓,都会为她的坚守、坚持和出色业务能力点赞;提起她,认识宗吉的干部群众几乎都会竖起大拇指,称赞她是维护公平正义的铁面“女包公”。
巾帼不让须眉志,铁骨柔情“半边天”。1994年7月参加工作以来,宗吉同志一直在日喀则市桑珠孜区法院从事刑事审判工作。30年来,她择一事、忠一生,几十年如一日,始终秉持工匠精神坚守着对党的忠诚和对审判工作的热诚,把党的审判事业作为毕生追求,依法秉公办案,坚守公平正义,勇于担当奉献,忠诚履职尽责,将最美好的青春年华奉献给了刑事审判工作。自参加工作以来共办理各类刑事案件1200余件,参与审理多起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无一发改、申诉案件,曾多次荣获“全国优秀法官”“全区优秀法官”“办案能手”“先进个人”等荣誉,用实际行动书写着一名共产党员、一名法院干警立足司法审判平凡岗位,为推进法治西藏建设默默奉献的不平凡人生。
矢志不渝忠诚党,拳拳之心只为民。“作为一名政法干警,必须立场坚定,旗帜鲜明讲政治”,这是宗吉牢记于心的座右铭。宗吉成长在一个普通农民家庭,丈夫是一名人民教师,她常说:“是党的培养、单位的重视,才让我有了锻炼的机会,有了工作带来的收获”“离开了这个岗位和平台,自己究竟能做什么?能发挥什么作用?”为此,她怀着对党、对祖国的感恩之心,用心用情对待每一件案子,在平时的工作学习中,也常常给身边同事、朋友讲十四世达赖和达赖集团妄图把西藏从祖国分裂出去的政治图谋和险恶用心,教育自己和身边人在反对分裂等大是大非问题上必须旗帜鲜明、立场坚定。宗吉在内地求学期间,与各民族同学朋友一起学习、一起工作、一起成长的过程中,既感受到了祖国大家庭的温暖,也感受到各民族就像亲兄弟一样守望相助,爱国之心油然而生,民族团结思想根植于心,这些也自然而然地体现到了她后来的工作和生活当中。在桑珠孜区法院工作后,作为单位的老同志、女同志,她在重大敏感节点总是主动请战到任务艰巨的基层维稳一线;作为院领导,她经常教育分管领域干警时刻谨记“人民法院是政治性很强的业务机关,也是业务性很强的政治机关”;作为刑事审判法官,她紧紧依托审判职能,依法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她发挥审判职能优势,多次率队深入边远乡村开展新旧西藏对比教育、“四讲四爱”宣讲和法官讲法、以案释法普法宣传,以实际行动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
在开展第二批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中,她身先士卒,率先垂范,深刻领悟“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总要求,坚持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寻找破解审判工作中遇到问题的方法,确保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
扫黑除恶当先锋,艰难险重敢担当。“当法官,是个良心活;当刑事法官,责任大,容不得半点马虎”,这是她的肺腑之言。刑事审判事关生杀予夺、人身自由,事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是社会稳定的“压舱石”。作为刑事审判法官,宗吉始终坚持人民司法立场,始终以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谨慎态度,遵国法、循天理、顺人情,严把案件的证据关、程序关、法律适用关,依法严惩犯罪,用精雕细琢的工匠精神把每一件案件办成精品案,既有力打击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又充分保障被告人人权,实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三统一”。
铁面无私丹心忠,不徇私情只为公。“既然选择了当法官,就要对得起胸前的天平”,这是她经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从事刑事审判工作30年,她早已把自己锤炼成了行家里手,“铁面无私女包公宗吉”也声名在外。在审理一起社会影响较大的群体性故意伤害案件时,被告人的家属为使其轻判、少判甚至不判来到她办公室,妄图以跪地求饶卖惨的方式博取减刑无果后,又悄悄塞给她4万元,并许诺她各种利益条件,均被宗吉严词谢绝。“法施于人,虽小必慎”,面对违法犯罪,她是铁面法官,面对同事朋友,她却是和蔼可亲的“老大姐”。她谦逊随和,耐心细致,手把手传帮带,经常告诫年轻干警要忠于事实、忠于法律,维护公平正义。
30审判生涯,变动的是岗位和职务,不变的是她对法治信仰的坚守和对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不懈追求。“能够为平安西藏、法治西藏建设作出一点贡献,是我莫大的荣幸,也是我坚守基层审判一线的动力源泉”,宗吉同志在平凡岗位上的不平凡坚守和付出,生动诠释了一名法官的使命和担当。
来源:西藏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