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子
之所起这个标题,读者朋友应该都能看出来,是因为我想致敬。
不过我要致敬的不是一个人,是一个行业。
电商。
当然现在要加两个字,传统电商,不是直播电商。
传统电商做了一件什么事儿?
它把全国所有的商品,按消费者需求,排列在一起,供消费者挑选服务和价格。
以前买个东西货比三家要跑断腿,现在足不出户,可以货比三万家。
这是什么?
这就是经济学家口中的自由市场竞争。
电商行业为了让市场变得高效,努力降低物流成本和交易成本,甚至祭出了全球领先的移动支付。当然这背后离不开国家主导的通信成本的降低。
于是,消费者得到了物美价廉的商品和服务,而一门心思提高自身性价比的商家得到了市场海量订单的奖励,国家的经济随之迎来了繁荣。
靠行政命令几十年来都没有搞定的地方保护主义,在电商的冲击下,像柏林墙一样瞬间倒塌,只留下些许残余,这为如今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奠定了基础。
这个过程,无疑很伟大,但也有遗憾。
电商革命只发生在一般消费品行业,却没有发生在科技成果交易上。
一、数字化科技成果交易平台的问题
在写这篇文章之前,我考察了国内的数字化科技成果交易平台的使用情况。
我发现,数字化科技成果交易平台普及率并不高,绝大多数网络上的成交案例都是线下实现而后网上登记。
而这个线下实现过程中,信息的流通、展示、分享,绝大多数还是基于人与人之间的口口相传……[1]
最先进的科研成果,信息传播方式竟然如此原始!市场效率竟然如此之低下!
问题出在哪里?
我访问了相应平台,发现了它们与传统大众化电商平台的差距,可以归结为三个不统一+一个不包含,或可解释原因:
1、标准不统一
这个问题是最致命的。
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就好像没有共同的语言。
互联网存在的前提是书同文。如果卖家展示商品的标准的不统一,则互联网平台提高沟通效率的优势无法兑现。
具体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1)科技成果用途分类标准不统一
科技成果拥有者(下称卖家)在这些平台上填写科技成果用途时,措辞不统一。
这导致买家想要检索某一个用途的科技成果时,出来的结果无法解决关键的特定问题,大大降低了交易效率,提高了交易成本。同时,这也使得为同一科技成果的排序变得不可行。
2)科技成果局限的标准不统一
买家只能搜索用途,却不能过滤达不到某个标准的科技成果或按某个标准排序。
举个例子,比如我需要设备重量在1kg以下,同时可以实现某一个功能的技术。我可以检索这个功能,但却没有办法把重量在1kg以上的成果排除。
或者我需要寻找一项技术,使得相关设备实现某一功能的前提下重量尽可能轻,要按重量排序,这也做不到。
这样的限制,甚至没有明确标出来。买家如果想要确定一项成果是否符合某一标准,要么去专利成果里面仔细找,要么直接联系卖家,效率不高。
这不是卖家的错。对于卖家来说,一个技术成果的局限性可能有几十几百条,不可能一一列出;就算列出一部分,由于缺乏一个统一的标准,不同卖家的措辞并不一样,这就遇到了和技术用途相同的问题——检索难度增加,而且排序不可行。
2、价格展示不统一,没有明码标价
检索者没有竞价和比较服务的手段,没有明码标价,所有的科技成果,全都要求价格面议。我甚至没有找到例外。
这一方面为科技成果购买者带来不便,另一方面,真正性价比高的科技成果被埋没在众多相似成果之中,无法通过竞价展现出自己的优势。
这也许是因为缺乏合理的估值手段。科技成果的价值,不只在于它的市场价值,还在于它对其他科技成果的价值以及对环境的价值。后两者常被忽略不计,直到铺开应用之后,才会慢慢显示出来。
这导致科研人员在给自己的科技成果报价的时候心里没底,只好面议。
不仅如此,科技成果的市场价值,也不是那么好估算的。
有形资产在评估时往往很容易找到买卖双方都承认的标的,比如评估一套房子的价值时,我们可以很容易地找到市场上流通的条件类似的另一套房子。
但对于科技成果,评估市场价值时很难预先找到标的。
前文提过,大家都是依靠口口相传来寻找科技成果的,而不是放在某一个平台上,互相竞价。由于交易平台的不成熟,围绕科技成果进行充分价格博弈的交易市场尚不存在。
而国央企、国内大学的科技成果,由于涉及到国有资产,因此估值过程更为复杂。[2]
《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2020修订)》第三条指出,国有资产进行转让之前需要进行资产评估。
这就出现了一个bug:
不把技术成果放到市场上,那么这个技术成果难以准确估值;由于估值过程非常艰难,因此技术成果投放到市场也变得非常艰难……
这导致这些科技成果交易时,连市场价值都无法得到即时评估,更不要说对其它技术的价值和环境价,从而导致科技成果的价格只能面议。这进一步降低了市场效率。
3、平台不统一
这些数字化科技成果交易平台,一般都是由地方政府或行业协会主导,因此也只会发表属于这个地方或属于这个行业的科技成果。
如果要检索一个想要购买的科技成果,那需要在这么多的网站上一个一个搜索。
4、不包含科技成果期货
这些平台上不包括科技成果期货,或者说正在进行中的科研项目。
这也是很大的遗憾。
显然,如今我们日常生活中使用的电商平台不需要期货市场。
然而,科研,具有特殊性。
术业有专攻,对某一专业的科研人员来说非常困难的难题,对其他专业的科研人员来说,也许简单的不能再简单,看一眼就能解决。
也许,一个科研项目的价值远比科研人员自己想象的要大得多,交给其它焦头烂额的科研人员、企业主和产品经理或者社会治理者,一眼就能看出这些潜在价值发挥。这些人可以协助科研人员,争取到科研人员原本难以获得的投资,一旦成功,他们自己也可以从中获利。
但,他们互相看不见啊。
信息,没有高效共享。
已有的科技成果不容易消失,随着时间过去,价值有可能会慢慢被发掘出来。
但正在进行的科研项目,如果因为价值不能被低估而没有得到足够多的资源投入,那真的会流产啊。
这个问题其实是最严重的。
不过,要解决这个问题也是最难的。
科技成果现货市场都没搭建起来,何谈期货市场?
二、数字化科技成果交易平台不成熟的后果
这四个问题,导致了市场失灵和低效,从而使科技成果的市场价值往往无法正确得到衡量,资源没有被正确地配置。
而更大的问题是,科技成果的信息,没能高效的展示、交流。
由于缺乏足够好的科技成果交易平台,科技成果信息的传播,只好依靠极其原始的口口相传的方式。
这一切,导致科技成果变现的整个链条都是非常低效的,不仅仅是市场,也包含科研本身和社会环境的适应。
我们分角色来看,链条上的各方,都失去了什么。
1、科研人员
科研人员无法高效了解其他人的科技成果,从而为自己正在进行的研究赋能,他们不得不去重新造轮子,造成资源和时间的浪费;
另一方面,他们也无法高效地了解自己的科技成果是否可以赋能其他科研项目,从而增加自己已有的科技成果的利润,或为自己正在进行中的的科研项目争取更多的资源。
现有科技成果的价值没有充分发挥;而正在进行的科研项目,既无法得到充分的资源投入,也无法充分利用现有的其他科学成果。
科研人员不得不把大量的精力放在对已有科学成果的变现,和为进行中的科研项目争取资源。
这本来不应该由他们自己来实现,而应该由专门的平台帮助他们实现,他们的精力应该更多投入到他们的科研项目中。
分工才能产生效率。
除此之外,科研人员还有其它损失,为了行文方便,放在下面两类角色中一并讨论。
2、企业家、产品经理,和消费者
这些人非常了解客户的需求,但术业有专攻,他们不是科学家,无法高效找到实现客户需求所需要的科技。
就算他们是技术人员转行,也只熟悉自己原来的技术领域,这是远远不够的。人类的技术太复杂了,隔行如隔山。
这对科研人员来说又是一大损失,他们的科技成果如果得以被产品经理们了解和利用,就可以创造出更多的价值,并从中获取更多的利润。
而消费者没能享受到科技的便利,同样是输家。
3、社会治理者
对于社会的治理者而言,他们谙熟这个社会现行的运行机制,但往往不能很好地预测科技成果对社会环境的影响,包括好的影响和坏的影响。
这并不是因为他们水平不够,很多时候只是因为他们日理万机,缺乏高效了解科技进展信息的手段。
他们同样需要一个以标准化的格式刊登科技进展信息的平台。
如果有了这个平台,借由标准化的格式,他们就可以高效地了解科技的进展信息,进而推测一项科技会对社会环境带来的影响。
这样一来他们就可以动用组织的资源投入一项研发中的科技,或大规模应用一项已有的科技成果,即使这样做在短期内并不一定能产生商业利润。
社会治理者也可以对这项科技将会为社会环境带来的副作用提早准备,从容应对。
这反而会降低社会治理者对科技进步的抵触,因为科技对社会的潜在影响变得可预测,社会治理者将可以更加放心大胆的支持科技进步。
这样一来,科技成果的环境价值,也得到了更充分的体现。
对于科研人员这也是好事,即使他们的成果不被市场和其它科技需要,也有可能因其对社会环境的价值而得到来自社会治理者的订单和投资,就像秦朝修建统一的马车道一样。
总结一下,科技信息交流的绩效,导致科研人员、企业家和产品经理、社会治理者和消费者四输的局面。
反过来,如果可以搭建这样一个平台,使其上所有人都承认相同的科研成果信息交流标准,且这一标准本身足够高效,那就可以实现这四方的帕雷托改进,达成四赢。
三、真正的数字化科技成果交易平台初窥
1、功能
在这个平台上,科技成果的买家和卖家接受相同的科技成果评价标准,卖家按照这个标准,在平台上上传自己的科技成果的demo,同时清楚的标注自己科技成果的用途、限制和售价。
很多科技成果也许并不便宜。所以为了促进交易,这个平台的另一个特色是买家可以拼单,尤其是现货的所有权和盈利权,可以只买一部分,比如10%的科技成果所有权。
相应的 ,卖家也可以只出售一部分所有权,或干脆只出售使用权。
2、标准
这个标准,我希望采用科研点金术——TRIZ技术矛盾矩阵中的解决方案来确定。
这个方法是科研的利器。借助这个方法,网站上的科技成果,不仅可以买卖,而且,对于正在进行其它方向科研攻关的人员,也可以更方便地借鉴修相关技术。
同样的,相应的局限也按照39条技术参数来确定。
卖家标注的越详细,在之后的交易中,沟通效率就越高,可能的纠纷也越少。
3、板块
这个平台具体分为以下几个板块:现货、期货(权)、订单和悬赏。
1)现货板块
该板块最为直观,卖家按照标准填写自己的科学成果,并明码标价,出售使用权、盈利权或所有权。这个板块是期货板块的基础。
2)期货(权)板块,
科研人员像在现货板块一样,贴出自己的科研项目预期效果的demo,同时,明确标出需要多少资源才能实现。
科研人员通过出售未来的科技成果使用权,或部分盈利权/所有权的方式,为自己的项目引入科研资金或其他资源,包括货币、实物和技术。出售权益的种类、比例以及对应金额,由卖家决定。
比如卖家出售10%的科技成果期权,以募集资源,买家可以只买这10%的10%,也就是1%。
但卖家在募集到足够多的资源之前,并不承诺出成果。比如在这个例子里,如果10%的期权没有卖完,而是只卖出了1%,那么卖家并不承诺按期出成果。
卖家中途也可以减少或增加出售比例,比如增加到30%或减少到5%。但如果已经达成了1%的期权成交,则不能毁约,因此最多减少到1%
3)订单板块
一种特殊的期货(权)板块,专门服务于不需要投资,但需要确认有足够金额的订单,才能覆盖科研成本的项目。
卖家承诺如果订单总金额达到了一定值,就在某个期限内,完成某科研项目。出售使用权或股权的比例,以及对应金额,同样由卖家决定。科研项目所需要的资源由卖家自筹。
与期货板块的差别在于,买家不需要预付款,只承诺在科研项目成功后购买相应权益。
对买家的好处在于,如果科研项目没有完成,相比期货板块的预付费制度,买家损失要小的多,他们的风险降低了,可以更放心大胆的锁单。
4)方案板块
这个板块类似于问答类社区,只不过加上了悬赏功能,买家按公认标准提出自己的需求,并承诺以一定的对价购买解决方案。
比如买家提出,要在满足a、b、c限制的前提下实现功能d,并承诺会用x万元购买解决方案。
这个板块的设计目的在于,协助正确评估现有的科技成果的价值和未完成的科研项目的潜在的价值。
不仅没有被实现的需求,可以挂出来,已经实现的需求,如果想要降低成本或突破现有使用条件限制,也可以挂出来,因为降低成本或突破限制,本质上也是一种需求。
我认为,不光是科学进展的信息要公开,需求的信息也要公开,需求本身也能增加科学成果的价值。只是科研人员术业有专攻,他们没有时间去挖这些需求。
如果他们看到平台上公开挂出来的需求,就算他们不愿意或不能公开自身科技成果的信息,也可以为自己的科技成果找到利润更丰厚的变现方式,或为自己正在进行中的科研项目找到一个全新的拉投资的理由。
方案板块还有全新的玩法。
随着人类科技的复杂化,人类对于科技的需求也日趋复杂。
因此一个需求A不一定能直接实现,但却可以拆分成许多次一级的需求,比如a1,a2,a3,这些需求还可以再拆分下去,比如a1拆分为a11,a12,a13……如此往复,直到找到每一个细分需求的解决方案为止。
而且,既然涉及到拆分,那么拆分的方案不止一种,多种方案可以互相比较,进而降低成本。
对于最初需求进行拆解的人,一旦为所有拆解出来的次级需求都找到了解决方案,而且组合起来可以成为一个系统,那么,他就可以先买下这些解决方案,然后再把这些解决方案打包卖给最初提出A需求的人。
当然,为了规避一买一卖之间的风险,他也可以选择让渡一定的利益,只打折出售方案,让需求方自己去按照方案购买。
拆解人还有更好玩的玩法,我会在本文的第4部分论述平台生态中给出。
四、平台的生态
任何一个市场中,会有这样三个角色:生产者、中间商、消费者。
在这个平台上,生产者对应的是科研人员,中间商对应的是伯乐+庖丁,而消费者则对应的是拥有需求的客户。
再加上平台本身,即是五类角色。
我们逐个来分析。
1、科研人员(生产者)
有了这个平台,科研人员就会积极地把自己已完成的科学成果,或正在进行中的科研项目信息,按照通用标准,在该网站上进行公开。因为他们公开的信息越多、越及时、越符合标准,交易或吸引投资的效率就越高,他们也会从中获得更多的利益。
除此之外,我们还可以收获一个意外的惊喜。
基础研究,将会变得更吸引人了。
我们都知道,能真正让人类文明上一个台阶的,只有基础研究的突破。
如果没有牛顿的力学理论,工业革命就不可能到来;如果没有法拉第、麦克斯韦等人为电磁学理论奠基,人类到今天还只能守着蒸汽机过日子;如果量子力学从未被发现,那么大规模集成电路和个人电脑革命无从谈起,后来的互联网和移动互联网革命也不会发生,人类从上世纪70年代持续至本世纪10年代的长期经济繁荣,会失去最重要的动力。
越是基础的研究,与之相关联的科技领域就越多,这项研究也就赋能其他更多的科学技术突破,从而更积极地改造环境,创造更多的价值。
可是,当下的科研有一个奇怪的现状:
无论是媒体上的热度,还是资源投入,甚至成功后的回报,基础研究竟然反而不如应用研究。长远看,这无异于杀鸡取卵。
这个奇怪的现象之所以会发生,一定是有原因的。
原因在于周期。
应用研究,周期短,见效快;而基础研究,也许在一代人的时间内都看不到回报,越是基础的研究就越是这样。
最典型的例子就是相对论,时至今日它只有一个实际用途,就是保证全球卫星定位系统可以正常运行。
从狭义相对论第一篇论文发表开始算,到gps成型,已经过去了80多年。
全球卫星定位系统在上世纪九十年代才大规模应用,可是爱因斯坦一九五几年就去世了,很遗憾,他没有看到他最重要的理论在现实生活中得到应用的那一天。
这让我想起了经济学上的那句名言——长远看,我们都是要死的。
就算基础研究的回报周期没有一生那么长,花一代人的时间才见到成果的大规模应用也很正常。
一个重要的例证是诺贝尔奖。诺贝尔奖是颁给为人类作出巨大的实质性贡献的科学研究。而一个科学成果要得到诺贝尔奖,或者说被证明对人类有巨大贡献时,距离成果首次发表,往往已经过去了二三十年的时间。
那,如果你是天才,你渴望物质上的快速成功,你会选择应用研究还是理论研究呢?
答案是显而易见的。
如果你是资本,为了获得高回报率、缩短回报周期,你会投资应用研究还是理论研究呢?
周期对于资本,甚至比对于人来说还要重要。人还可以遵从自己的内心,在财富自由之后追逐自己的梦想,但资本是永不眠的,追求短周期、高回报永无止境,我写过,参见此文第四部分。
那为什么基础研究的回报周期那么长呢?
因为越是基础的研究,距离应用层面的链条也越长,环节也越多,而每一个环节都要逐层变现,要有人和资源,去把相应的研究成果落地,而且每一步,都是需要时间的。
这导致,越是基础的研究,就需要越多的投入和越长的周期,才能等来回报。
更可怕的是,局部最优解之和并不一定是全局最优解。
一个雕像,在最后一刀雕上去之前,都是非常丑陋的。可是如果为了局部的、暂时的美,就随意改变原先的计划,那么最后出来的雕像,不过是另一块毫无价值的石头罢了。
那么问题来了。
人类400多年的近现代科学史,有多少个基础科学成果的雕像,因为回报周期太漫长、资源投入不够,而白白拖了很久才出现,或者干脆变成一块毫无价值的石头,消失在了历史的长河中呢?
那么,如何缩短基础科研的回报周期?
这不就撞这个平台枪口上了吗?
它成立的主要目的之一,就是帮助科技成果快速变现、发挥出自己真正的价值,包括市场价值、技术价值注1和社会价值。
所以如果这个平台和相应标准得以被广泛接受,那刘慈欣在三体三中借艾AA之口许下的愿望将得以实现:
社会向基础研究倾斜更多资源、付出更多回报,越是基础的研究,就越是容易吸引到资源投入,成功之后能得到的回报也就越多。
在这一模式下,越是基础的发现,往往与之相关联的解决方案越多,获利预期也相应越高,因此这项研究本身能吸引到的资源也越多,这反过来推高了这项研究的成功概率。
这就说明,在这一套机制下,科学发现,尤其是基础科学发现的价值,得到了市场相对更为正确的评估,出了成果之后也可以更为快速地融入科学体系,并带来高额回报。
高投资带来高回报,高回报又进一步吸引更多的投资,从而走进良性循环。
而不是像如今这样,基础科学的研究商业上往往不赚钱,最终只能依赖各国政府微薄的拨款吊着一口气,几十年出不了突破性成果,出了突破性成果也没法在一代人的时间内落地,因此不被市场青睐,从而更依赖于拨款,形成恶性循环,最终导致了如今技术停滞的局面。
2、伯乐
明码标价、一口价,不仅方便按照性价比排序,从而让交易市场变得更高效,对于科技成果这种特殊的商品,还会带来一个额外的好处。
科技成果将会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和效率变现,其市场、技术和社会价值,将会通过平台所搭建的交易市场,以及相应的伯乐,以极高的效率被正确估计。
科研人员术业有专攻,就算他们通过交易市场了解了自身科技成果的市场价值,也很难了解它对于其它科技的价值和社会价值,因此他们往往会低估自己成果的潜在价值,进而低报价格。
这样一来,套利空间就出现了!
发掘出科技成果新价值的伯乐,可以自掏腰包先买下自己看准的科技成果(包括期货/期权),然后再加上新的好处。只要伯乐的观点被市场承认,就可以涨价卖出。
这个过程,不一定只发生一次,也可以击鼓传花。一个伯乐可以从另一个伯乐手中买下加过一次价的科技成果,然后同样的方式再加价卖出。
这里要声明的是,这一套利空间是他们应得的。如果没有他们的发掘,科研人员靠自己,并不一定能发掘科技的价值,这些价值会被埋没。
就好像超市,他们从批发商那里进货的成本,肯定要比售价便宜。
这是因为,超市承担了将不同种类的商品放在一起,供消费者一次性购买的便利。
超市创造了价值,因此应当获得利润。
只有给发掘出价值的伯乐以奖励,他们才会积极地发掘出更多的价值。
更重要的是,以这种形式进行奖励,还可以让他们尽可能在短时间内最大化发掘科技成果的价值,因为如果反应慢,这个利就会被别人套走;如果没能把科技成果的价值最大化,那么只能套一部分的利,另一部分利润会拱手让人。
这会养出一批伯乐实体,包括专业人员和机构,他们的工作,就是尽可能多、尽可能快地发掘平台上科技成果的真实价值。这将是围绕这个平台的生态的一部分。
甚至这些伯乐之间还有可能出现分工。
一些伯乐只挖掘科技的某一类价值,刻意忽略其它价值,从而减少判断时间,缩短买入卖出周期,提升资金周转率。
比较天然的分工是科研人员型、企业主和产品经理型以及社会治理者型,分别负责发掘科技成果的技术价值、市场价值和社会价值。
随着平台的发展,这些分工还可能会进一步细化。
这种分工将进一步提高科技成果价值发掘的效率。
3、庖丁
在前文中我提到了庖丁。
庖丁成功拆解一个需求时,他自己就不仅是一个庖丁,他需要为自己拆解出的次级需求找到解决方案,这意味着他也成为了一个消费者。
既然他成为了一个消费者,他也可以像消费者那样,在订单板块上给出自己的次级需求,交给别的庖丁解决。
这样一来,庖丁之间也可以产生分工,不同方向、级别的庖丁,专门拆解不同的系统……
4、消费者
需要注意的是,一个人可以同时拥有多个角色。
注释
1、技术价值:指一项技术对另一项技术的研发和改进所带来的价值。我有专文论述。
参考文献
[1]https://baijiahao.baidu.com/s?id=1716651946277425699&wfr=spider&for=pc
[2]何丽敏,刘海波,许可.国有资产管理视角下央企科技成果转化制度困境及突破对策[J].济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4-09-15].DOI:10.20004/j.cnki.ujn.20220524.015.
*谨以此文,作为献给所有读者朋友的中秋礼物,希望给读者朋友们带来启发。
顺祝读者朋友们中秋节快乐!
另外,由于今天有原创文章,《天权时代》系列文章停更,明天恢复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