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持有注安证,可免考安全合格证!2025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百科   2025-01-02 11:05   河南  

来源:每日安全生产,感谢原作者分享,本文仅供参考学习,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以下是正文--------------

近日,国家铁路局印发《铁路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2025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办法》明确,铁路运输、铁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企业(单位)及铁路工程施工企业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下统称“安管人员”)均需接受安全能力考核。


《办法》鼓励铁路单位安管人员考取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消防工程师等资格,对于取得相关资格或持有其他行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安管人员,可申请免考。同时,考核合格证在全国范围内有效,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内不重复考核。


已明确:取得注安证并注册的不需要再考取安全管理合格证

咨询:根据《注册安全工程师分类管理办法》第十四条: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并经注册的人员,表明其具备与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可视为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第四条  注册安全工程师级别设置为:高级、中级、初级助理。根据《注册安全工程师分类管理办法》,取得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并经注册的人员,应不需要再取得安全管理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证书。望给予答复。 咨询时间: 2024-04-11

回复:您好!感谢您对注册安全工程师工作的关注!根据《注册安全工程师分类管理办法》(安监总人事〔2017〕118号)第十四条规定,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并经注册的人员,表明其具备与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可视为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关于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与各行业安全监管有关规定的衔接,建议咨询当地省级相关安全监管部门。回复单位: 人事司     回复时间: 2024-04-17

咨询: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证未注册是否需要考取安全管理合格证? 咨询时间: 2024-04-12

回复:您好!感谢您对注册安全工程师工作的关注!根据《注册安全工程师分类管理办法》(安监总人事〔2017〕118号)第十四条规定,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并经注册的人员,表明其具备与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可视为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
未经注册的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人员,不视为考核合格。关于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与各行业安全监管有关规定的衔接,建议咨询当地省级相关安全监管部门。回复单位: 人事司     回复时间: 2024-04-18

咨询:领导:你好,我是一名从是海上石油作业安全管理人员,已经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并已经在公司注册,根据《关于印发注册安全工程师分类管理办法的通知 安监总人事2017-118号取得》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并经注册的人员,表明其具备与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可视为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这样的话,我还需要单独取得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证书吗? 咨询时间: 2023-04-19


回复:不需要。回复单位: 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二司  回复时间: 2023-07-07


附件:安全管理人员如何做好安全生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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