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首市人民法院:足浴店里休闲,远离“特殊服务”

文摘   2025-02-01 07:00   湖北  

法治年货“花样多”

春节普法“忙不停”

春节期间,荆州中院联合8个县市区法院共同推出8期《法官陪您过春节》主题普法作品。围绕文明祭祀、春节加班、网约车纠纷、“特殊休闲”、酒“局”聚会、食品安全、“野味”骗局、天价彩礼等春节期间群众常见的揪心事麻烦事,每天推出一篇“图+文+短视频”的趣味普法作品,为广大人民群众送上热气腾腾的法治“年货大礼”!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人们保健养生意识不断增强,对有“人体第二心脏”之称足部的保健也越来越重视,各种类型的足浴店随处可见,但一些不法分子开始动起了歪脑筋:利用足浴店这种“隐蔽”的公开场所提供“特殊服务”,“挂羊头,卖狗肉”,打着足疗按摩的“幌子”从事卖淫嫖娼、违法乱纪的活动。

案情简介

2022年初,李某在某酒店经营足道,从事洗脚、按摩、K 歌项目。后为招揽顾客,组织多人提供有偿特殊服务, 2023年 2 月至 2023 年 8 月特殊服务收入100 万余元。黄某自2023 年 4 月起帮助组织卖淫,负责营销和管理工作,期间该足道特殊服务收入 63 万余元。李某甲自2023 年 7 月起在该足道店负责前台接待和营销工作,期间该足道特殊服务收入 20 万余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

被告人李某、黄某组织多人从事卖淫活动,其行为构成组织卖淫罪。被告人李某甲协助组织他人卖淫,其行为构成协助组织卖淫罪。结合三被告的犯罪事实、情节、性质及社会危害程度,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判处被告人李某犯组织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被告人黄冲犯组织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四万元。被告人李某甲犯协助组织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对被告人李某、黄某的违法所得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法官提醒


“小小足浴店,内里大乾坤”,是一句戏谑之言,也是一句警示之语。足浴店本应是休闲保健的场所,但是有些却成为了不法分子的牟利场所。很多人以为简单的牵线搭桥、提供住所不会构成犯罪,但事实并非如此,就如上述案例,三被告人因此也受到了严厉惩罚与制裁。所以提醒各类服务型行业不要在违法的边缘试探,不合理不合法的红线决不能触碰!各服务型行业的负责人更要遵纪守法,合规经营,切莫被蝇头小利所诱惑最终身陷囹圄,悔不当初。

一年辛苦终有获,高高兴兴享新年。年关将至,也许有人会选择去足浴店好好放松一番,在此也提醒大家,休闲放松少不了,卖淫嫖娼切勿沾。卖淫嫖娼不仅损害身体健康、破坏婚姻家庭、断送个人前程、败坏社会风气,更有可能陷入诈骗旋涡、诱发其他犯罪。无论是去足浴场所还是其他服务场所,一定要选择正规营业场所,做到洁身自好,坚守道德底线,勿要违背公序良俗做出违背道德与法律之事,勿让开心年变成难过年。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 

【组织卖淫罪 强迫卖淫罪 协助组织卖淫罪】组织、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组织、强迫未成年人卖淫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犯前两款罪,并有杀害、伤害、强奸、绑架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为组织卖淫的人招募、运送人员或者有其他协助组织他人卖淫行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

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来源:荆州区法院  石首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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