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人,春节临近,这些燃气气瓶及灶管阀安全注意事项必须牢记!

文摘   2025-01-26 22:19   江西  






一、禁止使用气液双相气瓶


上图为气液双相气瓶,禁止使用


二、不得使用容量50公斤及以上的液化石油气瓶


不得使用单个50公斤的液化石油气瓶


三、扫描液化石油气瓶身二维码应可追溯


液化石油气气瓶瓶身要有信息化标识,二维码扫描信息应与实际情况一致。


四、燃气灶必须有熄火保护装置和CCC认证标志

1、燃气灶产品必须安装熄火保护装置。



2、每台灶具均应在适当位置贴附铭牌,其标志内容应包括:

a)产品名称和型号;

b)使用燃气类别代号或适用地区;

c)额定燃气供气压力;

d)额定热负荷;

e)制造厂名称及商标;

f)制造年、月或出厂编号(出厂编号应有制造年、月信息);


3、燃气灶产品必须有CCC认证标志。



4.发现使用无熄火保护装置、无CCC认证标志或超过使用年限(8年)的燃气灶具,应督促更换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气灶具。


五、燃气连接软管已执行2024新标准

1.GB29993-2013家用燃气用橡胶软管执行标准已于2024年6月25日起废止。


2.现行有效的《GB41317-2024燃气用具连接用不锈钢波纹软管》《GB44017-2024燃气用具连接用金属包覆软管》于2024年8月31日实施。


3.发现使用废止的执行标准为GB29993-2013家用燃气用橡胶和超过使用有效期的连接软管的,应督促其更换符合标准的软管。


六、减压阀不得带有可调节功能

1.减压阀应采取可靠措施防止改变减压阀的设定状态,减压阀设定状态的调节部件应被封固,即减压阀不得带有可调节功能。


2.应在减压阀壳体明显的位置以不易磨灭的形式标有标志或铭牌,其内容应包括以下内容:

a)制造厂名称、商标、型号、生产日期、使用年限及燃气流动方向;

b)带超压切断安全装置的减压阀应在壳体上以不易磨灭形式标有“超压切断”字样和切断压力(单位:kPa)。带低压切断安全装置的减压阀应在壳体上以不易磨灭形式标有“低压切断”字样和切断压力(单位:kPa)。


3.发现使用带调节功能和超过使用有效期的减压阀,应督促更换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减压阀。


来源:安全应急科

编校:叶春明

审核:赵建

审签:姜建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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