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是检察机关联系群众最直接的纽带和桥梁。人民检察院自觉主动接受人大代表的监督,是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体现。近年来,道里区检察院在区委和上级院的坚强领导下,把主动接受人大代表监督内化为全体检察人员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积极拓宽联络渠道、丰富监督形式、压实联络责任,广纳人大代表良言善策,切实把检察制度所长、人大代表所愿与中心工作所在、发展大局所需紧密结合,助推检察温度真切可感、司法为民切实可见,代表联络工作走深走实,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01
在“细”字上做文章
擦亮为人民服务“底色”
细化代表对接工作。为推动与人大代表联络工作精细化、具体化,主动争取人大常委会支持,建立人大代表个性化档案,明确代表关心的专业领域和关注的问题,制定《关于院领导与人大代表联络工作方案》,对人员职责、工作流程以及相关事项办理标准等进行细化,确保在联络活动中更有针对性地邀请代表参加。
细化日常联络制度。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与人大代表联络工作的通知》和《与人大代表联络工作的安排》,把代表联络工作责任精细分解,确保落实到位。在组织体系上,建立了以“院党组统一领导、各部门积极参与、办公室负责日常协调”的代表联络工作一体化机制,形成全院上下齐心协力、配合联动的良好局面。
细化台帐内容。明确党组书记、检察长为联络人大代表的第一责任人,设立联络办公室、联络电话和电子邮箱。详细记录人大代表的个人情况和联系的主要内容。同时,根据人大代表因工作岗位或职务变迁等情况,及时作出调整,保证了与人大代表联络工作的连续性。
02
在“准”字上求规范
提升代表满意“成色”
确立代表建议办理标准。确立“统一受理、归类办结、限时反馈、跟踪回访”原则,把建议办理工作列入党组会、检察委员会议题,对不同类建议进行专题研究、落实、反馈,使建议办理从“答复型”向“落实型”转变。
推动意见、建议落实。坚持每年“两会”期间派员旁听代表对检察工作报告分组审议,“原汁原味”记录代表意见建议,专题研究整改落实措施。将办理日常意见作为改进工作的抓手。采取邀请代表观摩视察、检察官进村入企、定期走访座谈、发放调查问卷等方式,广泛征求代表对检察工作意见建议。
建立“一对一”联络制度。在责任分解上,将负责的省、市人大代表的联络工作分解到院领导班子成员,要求各联络人与市人大代表建立固定、紧密的工作联系,采取上门走访的形式,与代表“面对面”交流,主动汇报“四大检察”开展情况。通过微信、抖音、网络等方式及时推送检察工作动态信息,主动向代表报告检察工作情况和赠阅检察报刊,让代表及时了解检察工作动态,为人大代表履行监督职能提供服务。
03
在“精”字上谋发展
彰显检察工作“亮色”
由“零散化”联络向全方位联络转变,使联络更精细。积极走访全国、省、市、区人大代表,邀请人大代表谈检察工作,形成相关专题报道。同时,向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赠阅《检察日报》、各类简报、调研材料100余份。今年以来,我院累计邀请人大代表视察十余次,发放征求意见函、征求意见表200余份,向区人大常委会专题汇报2次。
由传统式互动向网络式互动转变,使联络更精心。先后建立微信、短信、官网、微博“四个平台”。在与代表走访联系过程中,邀请代表扫码关注院官方微信公众号、微博。及时全面地公开检察工作动态,让代表无障碍获取检察工作开展情况,实现动态监督。从定期通报检察工作情况、寄送报刊等有关材料,到不定期通过微信、QQ群聊,微信公众号和微博等平台推送工作信息,每月发送检察重要工作动态等方式,实时发布检察工作信息,并以安排专人对接代表的方式为代表提供个性化联络服务,不断深化联络互动。
由被动邀请向自助式参与转变,使联络更精准。就年度计划中列出的检察工作和活动,由代表自主选择1至2个参与的项目,进一步激发参与热情。聘请代表为我院涉检信访案件调解员,参与到检察机关的矛盾化解工作中来。主动邀请代表旁听重大或有影响案件的审理、接访,“两会”期间工作报告、刑事案件留守儿童救助联动工作、环境资源领域公益诉讼案件、认罪认罚相对不起诉社会志愿服务、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等重点工作专项视察、专题调研,自觉接受监督,让代表更加深入了解检察工作。
04
在“活”字上下功夫
增添互动联络“暖色”
坚持“请进来”,零距离接受监督。为充分保障代表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根据不同界别的代表关心的热点问题,分批邀请代表、委员参与观摩庭审、执法检查、检察听证等活动。及时通报检察工作情况,并积极开展“检察护航民企发展”“法治守护半边天,携手建功新时代”“护航未成年人成长”等主题检察开放日、省检察院交叉视察活动、到社区开展志愿服务等活动,邀请代表委员深度参加检察机关重大活动,零距离、深层次感受检察办案工作,拉近与检察机关的距离,增进了对检察机关的了解和支持。今年以来,我院先后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各类检察活动10余次。
坚持“走出去”,主动走访听取意见。建立分管联系制度,采取定期和不定期走访相结合的方式,面对面向代表委员通报检察工作情况,听取代表委员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确保联络工作落到实处。由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坦阔带头直接联络对应的省、市人大代表,同时指派专门联络员负责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日常联络。坚持“平时常走访,会前必走访”的原则,每年“两会”召开前,院领导带队集中走访代表、委员,召开座谈会,通报全年检察工作,征求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
坚持“参”听证,提高司法公信力。我院针对一起“小过重罚”案件召开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公开听证,并邀请多名省、市人大代表参与听证,促使申请人和行政机关当场达成行政争议化解意向,实现了以个案监督促行政执法理念更新。旁听听证的省人大调研组给予我院充分认可,认为检察机关“检护民生”有力度、有温度,做到了老百姓的心坎里。该案被《检察日报》刊发。
坚持“观”庭审,提高案件质量。制定《关于开展代表观摩评议案件庭审活动的实施方案》,集中选取职务犯罪、保障民生服务大局等方面的典型案件进行观摩评议,通过认真听取代表意见和建议,促进公诉水平和人员素质能力的提升。
做好代表委员联络工作,既是检察机关的政治责任,也是检察机关的法治责任。道里区检察院将继续牢固树立主动接受监督意识,以更加诚恳的态度、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有力的举措,用心用情做好代表委员联络工作,高质高效办好意见建议,加强新时代代表委员联络工作,真正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落到实处,努力为服务保障道里区高质量发展贡献更优检察力量。
编辑:陈磊 审核:张兴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