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为依法保障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规范羁押强制措施适用,巴彦县检察院严格贯彻落实《人民检察院 公安机关羁押必要性审查、评估工作规定》,从强化矛盾纠纷化解、社会危险性量化评估、羁押听证审查等方面强化羁押必要性审查,依法对李某某诈骗案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变更羁押强制措施,既保障了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又保障了诉讼程序顺利进行。
检调对接 检察温度化矛盾。在办理李某某诈骗案中,承办人了解到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和被害人石某某双方均有调解的意愿,但因赔偿金额未达成一致意见。该院启动“检调对接”程序,承办检察官和调解员采用“背靠背方式”,在化解矛盾纠纷同时开展普法教育,最终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
量化评估 检察智慧评危险。该院从犯罪嫌疑人自身情况、犯罪性质、罪后表现等三个方面,细化为前科劣迹、社交情况、认罪认罚等24项评估指标,采取百分制计分,开展量化评估社会危险性。承办人围绕社会危险性量化评估机制,主要通过讯问犯罪嫌疑人李某某,与侦查人员沟通交流,向看守所书面了解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在押表现,委托社区矫正机构开展社会调查等方式综合评估犯罪嫌疑人李某某的社会危险性。
公开听证 检察透明促公正。为切实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该院在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中扎实开展羁押听证,邀请侦查人员、值班律师、被害人等参加,通过听取当事人和听证员意见,让羁押必要性审查结果以公开听证的方式得以见证,进一步强化羁押必要性审查释法说理,提升检察工作透明和参与度。
编辑:陈磊 审核:张兴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