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准格尔旗国有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出台并实施,该办法的实施旨在加强准格尔旗国有资金投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健全完善招标投标制度机制,有效防治招标投标领域串通投标等突出问题,通过全链条监管、全过程监管、多部门协同监管,强化联动共治,形成全流程全链条管理,着力营造良好的招投标市场秩序。为便于更好地理解《管理办法》内容,切实做好贯彻实施工作,现就《管理办法》内容进行系列解读。
编制背景
为规范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实施活动,切实加强对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实施全过程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招标投标领域公平竞争审查规则》等有关规定,结合准格尔旗建设工程实际,制定本办法。
制定意义
压实招标人主体责任,规范招标人主体行为,进一步明确招标投标活动各环节流程和监管部门的监管职责,维护招标投标市场秩序,优化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增强市场信心。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标投标活动各方的合法权益。
要点解读
第一章总则
《管理办法》的出台,旨在加强准格尔旗国有资金投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健全完善招标投标制度机制,有效防治招标投标领域串通投标等突出问题,通过全链条监管、全过程监管、多部门协同监管,强化联动共治,形成全流程全链条管理,着力营造良好的招投标市场秩序。其适用范围为准格尔旗行政区域依法必须招标范围内的国有资金投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管理办法》要求必须进行招标的建设工程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全部进入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招标投标,严格实行电子招标投标制度。
来源:准格尔旗融媒体中心
校对:杨艳
审核:王兴宇 任彦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