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
中国民用航空局联合对外发布公告
自2024年12月1日起
在我国民航旅客运输服务领域
推广使用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
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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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发布特约摄影师 许雨婷/摄
据悉,电子行程单全面推广使用后,旅客通过电子行程单自动化、智能化开具及交付服务,满足不同类型需求,无需再获取纸质行程单。
为方便旅客和单位,民航旅客运输服务领域推行使用中设置了2024年12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的过渡期。过渡期内,纸质行程单、电子行程单、其他发票并行使用。
需要注意的是,纸质行程单、电子行程单、其他发票三者之间不可重复开具。
编辑、一审:魏士丁
二审:杨月云
三审:高嘉鸣、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