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新时代新征程学联学生会工作的实施意见》,接受广大师生监督,现将我校截至2024年11月学生会改革情况公开如下。
一、改革自评
(一)保山学院校级学生会组织改革自评表(1. 保山学院学生会改革自评表(1).docx)
二、《保山学院学生会章程》(2. 保山学院学生会章程.docx)
三、校级组织工作机构架构图
四、校级组织工作人员名单
五、保山学院第八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的资格条件、名额分配和产生办法
一、资格条件
1.本校全日制在校的中国学生;
2.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
3.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良好的道德品质,积极上进,作风务实,乐于奉献;
4.能够真实充分反映同学诉求,积极热心表达同学意愿,具备一定履职能力。
二、名额分配
截止目前,现有全日制本科在校生12840人,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定》规定代表名额一般不低于学生会组织会员数1%的要求,按1.5%比例向各二级学院、年级及主要学生社团分配名额选举产生代表197人。其中校、院级学生会工作人员的学生代表不超过代表总数的40%,女性代表不少于25%,并有一定数量少数民族代表。
三、产生办法
大会代表均由班级团支部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推荐代表候选人,代表候选人人数超过应选代表的20%,经院学生会组织差额选举后,在学院内公示无异议后产生正式代表。
六、保山学院第八次学生代表大会选举办法
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定》有关规定,制定本选举办法。
一、保山学院第八届学生会委员会和保山学院第十三届学生会主席团由保山学院第八次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选举工作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在大会主席团的领导下进行。
二、经云南省学联、学校党委批准,保山学院第八届学生会委员会设委员15名,第十三届学生会主席团设成员3名。大会选举采取无记名投票,差额选举的办法。第八届学生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17名,差额2名;第十三届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候选人5名,差额2名。
三、保山学院第八届学生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和第十三届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由保山学院第十二届学生会根据二级学院学生会和学生的提名推荐情况、征求意见情况、本人德才条件和工作需要,通过充分酝酿讨论,按民主集中制原则提出,报云南省学联、学校党委审批同意。经大会主席团审议后,提交各代表团充分酝酿讨论。大会主席团根据多数代表的意见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提交保山学院第八次学生代表大会通过后即进行选举。
四、选举时,被选举人获得赞成票超过应到会有选举权人数半数的,始得当选。获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被选举人数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少为序,至取足应选名额为止;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一般应就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再次投票,得票多的当选。获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被选举人数少于应选名额时,不足的名额可以从未当选的得票多的被选举人中重新选举;如果接近应选名额,经半数以上选举人同意或者大会主席团决定,也可以不再选举。
五、保山学院学生会第八届委员会和第十三届主席团的正式选举,分两张选票,即学委委员、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各一张选票,在指定票箱一次投票,分别计票,一次宣布选举结果。
六、正式选举时,参加选举的代表必须超过应到会代表人数的三分之二,方可进行选举。
七、代表填写选票时,对所列候选人,赞成的在其姓名右方的空格内画“○”,不赞成的在其姓名右方的空格内画“×”,弃权的不画任何符号。投不赞成票者可另选他人。如另选他人,将另选人的姓名写入“另选人姓名”栏的空格中,并在其姓名右方的空格内画“○”。每张选票所选人数(含另选人的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学委委员应选人数为15名,学生会主席团应选人数为3名。)为有效,超过应选人数的无效。
八、会场设一个票箱。投票前,由监票人当众检验票箱并加封。投票时,先由总监票人、监票人投票,接着主席团成员投票,然后代表按投票线路,依次到指定的票箱投票。
九、投票结束后,计票工作人员当众开启票箱,在监票人的监督下清点选票,总监票人向大会主持人报告清点票数结果。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如收回的选票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十、大会主持人宣布选举有效后,在监票人的监督下,计票人进行计票。计票结束,经核实无误后,总监票人、监票人、总计票人、计票人在计票单和选举结果报告单上签字,并由总监票人按候选人排列顺序向大会主席团报告选举结果。经大会主席团确认后,由总监票人向大会报告得票情况,并由大会主持人按姓氏笔画为序宣布当选人名单。
十一、大会选举设监票人3名,其中总监票人1名,监票人2名。监票人由各代表团推选,总监票人由大会主席团在监票人中提名推荐,经大会通过后生效。监票人在大会主席团领导下,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已确定作为候选人的同志,不得担任总监票人、监票人、总计票人、计票人。计票工作人员由大会秘书长指定,在监票人监督下进行工作,设总计票人1名,计票人9名。
十二、大会选举不设流动票箱。请假的代表不参加投票。代表应珍惜权利,除特殊情况经请假并获批准外,不得无故缺席;不得授意、委托和代替他人投票。
十三、本选举办法未尽事宜,由大会主席团依据有关规定研究处理。
十四、本选举办法由大会主席团提出,经保山学院第八次学生代表大会全体大会通过后生效。
七、保山学院第八次学生代表大会主席团成员候选人产生办法
一、学生代表大会常设机构的产生办法
保山学院第八届学生委员会拟设委员 15 名(候选人 17 名,差额 2 名), 保山学院第八届学生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由各二级学院从学生代表大会中推荐产生。正式委员在保山学院第八次学生代表大会上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和差额选举的办法选举产生。
二、学生会主席团成员的产生办法
保山学院第十三届学生会主席团拟设成员3 名(候选人 5 名,差额 2 名)。保山学院第十三届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候选人由二级学院团总支推荐,经院党委(党总支)同意,由学校学生工作部和学校团委联合审查后,报学校党委确定。保山学院第十三届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在保山学院第八次学生代表大会上采用无记名投票和差额选举的方式选举产生。
八、校团委指导学生会主要责任人
九、保山学院第八次学生代表大会顺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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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 | 保山学院学生会
编辑 | 严爽
责编 | 严爽 何芷晴
审核 | 段明旭
终审 | 孟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