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某位专家分享的内容,授权我们这个公众号唯一发布。他提供主要案例材料,我们整理发布。
某项目投标单位把投标文件正本的封面的日期写错了,而且这个封面是招标文件的格式文件。
专家A认为,这个封面是重要的格式文件,这个日期写错已经超出投标有效期了,投标文件无效,应该否决。
专家B认为,这个日期写错只是明显的笔误,可以要求澄清,不能否决,而且投标函日期写对了的。
专家C认为,这种属于格式文件错误,形式评审不合格。
这几个专家有的人确实经验不足,导致最后被否决了,然后被投诉。
监管部门认为属于明显笔误应该澄清,投标人并未改动格式文件,只是内容填错。
是不是这也说明,当初没发现这个问题,评审得很粗糙?
助力专家入库过关的利器!
入专家库3年,从来都没有被抽中过!
专家终身追责,真的来了!你怕不怕?
专家好头痛!业绩合同没有签订日期!
接受正偏离的专家们,被喊去复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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