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四举措开展执业药师“挂证”专项整治行动

民生   2025-01-06 19:06   甘肃  

为全面贯彻落实药品监管“四个最严”要求,规范我县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配备使用管理,推进执业药师监管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和制度化。自2024年4月份以来,我县持续开展零售企业执业药师违规“挂证”行为专项整治。

一是组织约谈,督促企业自查。召开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挂证”行为整治约谈会和执业药师能力提升培训会,通报药品经营企业存在问题,要求各零售药店严格对照《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开展自查自纠,对执业药师“挂证”、执业药师不在岗销售处方药、不凭处方销售处方药、未审核处方销售处方药等问题,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自查整改。

二是开展监督检查,规范经营行为。采取“线下”实地检查和“线上”动态监测相结合的方式,对执业药师“挂证”、执业药师不在岗销售处方药、不凭处方销售处方药、未审核处方销售处方药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重点监督检查。通过查验企业人员花名册、出勤记录、社保缴费记录、处方审核签名笔迹核对等多途径多方式,确保执业药师到岗履职情况;通过核对处方审核调配执行和存档情况,检查处方药是否凭处方销售,执业药师是否审核处方、正确调剂药品;通过核查进货渠道、资质票据、分类陈列、储存条件和质量管理记录,检查企业质量体系规范是否有效运行。

三是加强普法宣传,增强安全意识。大力宣传《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强化“企业是药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督促其自觉遵守药品监管法律法规,规范执业药师履职、处方药销售管理等行为,提升服务水平,消除用药隐患,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四是查处违法行为,形成震慑效应。专项整治以来,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1523人次,检查零售药店360户次,签订《执业药师在职在岗承诺保证书》133份,主动注销药店5户,变更执业药师2户,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9份,办理案件2起,1起已办结,1起正在办理中。

来源:静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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