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观平安拉萨,民警在你手边——
货车车厢是载货的
可是有的驾驶人却贪图一时方便
用货车违法载人、人货混装
置安全于不顾
这样的车,您敢坐吗?
货运车辆违法载人
没有座位、没有安全带
一旦发生交通事故
货箱或货物上乘坐人员将受到严重伤害
切勿心存侥幸
时刻谨记安全第一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五十条 禁止货运机动车载客。
货运机动车需要附载作业人员的,应当设置保护作业人员的安全措施。
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五十五条 机动车载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载货汽车车厢不得载客。在城市道路上,货运机动车在留有安全位置的情况下,车厢内可以附载临时作业人员1人至5人;载物高度超过车厢栏板时,货物上不得载人。
货车载人的危害
加重事故后果
货运车辆一般车身较大,重心偏高,车辆安全性能较差,后车厢没有设置乘客位置和安全防护设施,因此,后车厢不具备载客条件,不能载人;如与其他车辆发生事故时,会加重事故后果。
人货混装易坠落
运输货物车厢、车斗载人,没有任何保护措施,遇转弯或掉头时,易引发乘坐人员坠落、磕碰、甩出车外等重大群死群伤交通事故,后果不堪设想。
增加逃生和抢救难度
货厢同时装载人员和货物,在车辆行驶过程中,遇刹车或加速,易使货物发生移位,撞击、压伤、挤伤车内人员,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自燃等意外情况,将会给乘客逃生、人员抢救等带来极大困难。
货车车厢载人是一种危险的行为
存在极大的交通安全隐患
乘载人员极易受伤
甚至危及生命
不要图一时方便
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置于险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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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员:鲍卉
责编(一审):薛慧
主编(二审):丹增德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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