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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近期,市规自委发布征地预公告,用途非常丰富,不仅包含居住用地,还有体育用地和基础教育用地,而且四至范围明确,将紧邻“东北环线”——
为实现《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和《昌平分区规划(国土空间规划)(2017年-2035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昌平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权属、用途
位置:昌平区沙河镇
范围:东至东北环线,西至北京信息科技大学,南至北沙河和立信街,北至满白路
权属:昌平区沙河镇踩河新村
用途:二类居住用地(R2)、基础教育用地(A33)、体育用地(A4)、代征道路(S1)、代征绿地(G1)、代征河道(E1)
二、拟征收土地的目的
依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审批中关村国家工程技术创新基地南部地区土地一级开发项目(一期)项目建议书(代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京发改(审)﹝2024﹞1068号],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中关村国家工程技术创新基地南部地区土地一级开发项目(一期)建设,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征收农民集体土地情形。
三、土地现状调查
由北京市昌平区规划和自然资源综合事务中心委托北京振邦承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对征地范围内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等进行清登调查工作。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自2025年1月8日至2025年1月22日在拟征收土地涉及的沙河镇政府、踩河新村予以张贴。
特此公告。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
2025年1月2日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通过了中关村国家工程技术
创新基地南部地区
土地一级开发项目
(一期)项目建议书
经研究,同意北京市昌平区规划和自然资源综合事务中心实施中关村国家工程技术创新基地南部地区土地一级开发项目(一期)。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建设地点:昌平区沙河镇。具体用地范围由规划自然资源管理部门确定。
二、规划用地:规划总用地面积291440平方米,其中规划建设用地97495平方米,代征绿地88831平方米,代征河道33687平方米,代征道路71427平方米,另需同步实施整理生态景观绿地155575平方米。具体规划用地指标由规划自然资源管理部门核定。
三、规划建设规模及内容:建筑控制规模为232076平方米(不含地下面积),建设内容为住宅、教育、体育及公用设施等。具体建设规模指标由规划自然资源管理部门核定。
关于中关村国家工程技术创新基地
南部地区土地一级开发项目(一期)
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