述说2024通城河湖长制

文摘   2025-01-08 18:03   湖北  

来源:咸宁市通城县河湖长制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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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通城县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湖北省河湖长制工作规定》及中央、省、市关于河湖长制的工作精神,紧紧围绕2024年河湖长制工作要点及碧水保卫战“聚势行动”实施方案,统筹推进流域综合治理,牢牢守住流域安全、生态安全底线,河库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进一步提升,全县河库面貌和生态环境明显改善。

坚持高位推动 强化责任落实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河湖长制工作,年初召开全县防汛抗旱及河湖长制工作联席会议,对年度工作进行规划和部署,举办专题培训班,邀请专家讲解相关知识。及时更新县、乡、村三级河湖长及其联系部门,确保责任到人。县乡村三级河湖(库)长及其联系部门开展巡查11500余次,发现并解决120余项问题。

坚持专项整治 解决河湖问题

部署开展部署保卫战“聚势行动”等专项行动,督促涉河湖问题整改52个,完成清理整治“清四乱”系统问题10个,问题销号率达到100%。加强污水排放监管,建立涉水企业“一企一档”,开展监督性监测,查处违法排污案件7起。推进陆水流域通城段排污口整治,完成排污口整治144个。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行动,对入河排污口进行排查、监测、溯源和命名编码工作,建立了排污口动态管理台账,整治111处城镇生活排口。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行为。在菖蒲港开展联合执法,严厉打击非法垂钓捕捞行为。县公安局协同相关部门开展专项巡查整治,查获非法垂钓人员20余人,收缴渔具等垂钓工具30余套。对全县河道设立专班专职监管,依法打击非法采砂洗砂、滥采乱采等行为,共出动巡查车辆200余车次,拆除违章建筑2处,联合部门乡镇执法30次。


坚持部门联动 凝聚治理合力

不断健全协同工作模式,健全联防联控措施,完善“河湖长+检察长” “河湖长+法院院长” “河湖长+警长”等协作机制,解决重点水域及跨界河湖突出问题,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水域岸线违法违规行为,保障河湖生态流量。政府部门相继联合检察机关对通城县百丈潭、黄牯岩、大盘山、东冲等水库乱倒垃圾、设置拦鱼网污染水源及阻碍行洪等问题进行督促整改;联合公安及有关执法部门对北港镇庄前村、马港镇黄鹤村非法采砂行为进行立案调查。一系列具有代表性的案件得到了迅速而有效的处理,产生了积极的影响,对公众起到了警示教育作用。

坚持人本理念 确保民生福祉

县委、县政府持续强化河湖长制的实施力度,对河湖水质进行定期巡查和监测,及时发现并解决存在的问题。对于纳入河湖长制管理的县管河流和水库,实施每月水质监测;对县级饮用水源每月进行一次109项指标分析,并依托咸宁市智慧长江水源自动(在线)监测系统,及时掌握水质状况;对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每季度进行一次监测;对农村“百吨千人”饮用水源地每年进行一次监测,所有检测结果均达到标准要求。将预防溺水事故作为暑假期间河湖长巡查工作的重点之一,加强水域周边的警示标识设置,开展水域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众尤其是青少年的安全意识,为水域安全筑起了一道坚实的防线。


坚持共建共治 凝聚治理合力

持续开展幸福河湖共同缔造,积极引导群众共同参与河湖治理与管护。对胡建平等33名优秀河湖长进行了通报表扬,充分发挥民间河湖长作用,鼓励社会公众参与河湖保护,形成全民参与、共管共治的良好氛围。组织有关单位和小红帽志愿者协会、绿水青山协会等社会团体开展全民洁河等志愿活动,营造了全民爱水节水、爱河护河的良好氛围。积极推广河湖管护经验,副县长雷玲荣获“优秀河湖长”称号,推送的“水利风景助力振兴”项目荣获湖北第二届守护幸福河湖共享水美荆楚短视频“水美荆楚”主题三等奖;全国第六届“守护幸福河湖”短视频“水美中国”优秀奖。通城县2024年2月被省河长办评为2023年度全省河湖长制积极创新、落实有力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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