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宜昌市宜都市河湖长制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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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宜都市坚决贯彻落实省、市河湖长制工作要求,立足解决水问题、保障水安全、弘扬水文化,共同缔造幸福河湖,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水利支撑”。
2024年,获得湖北省幸福河湖“成绩突出单位集体”,顺利完成全省首个县域区域取水许可评估试点创建,成功创建省级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样板县,获得全国深化农业用水权改革试点、全国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推进现代化灌区建设试点及湖北省数字孪生灌区试点,全力书写治水兴水美水新时代篇章。
压实责任体系 推动河湖长“有效能”
宜都市纳入“河湖长制”常态化管护的河流46条、湖泊2个、小微水体519处,实行市、乡、村三级河湖长负责制,巡河APP已覆盖全市河长189名、联系单位20个。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河湖长制工作,党政齐抓,同向发力。各级河湖长以上率下,常态化护河巡河。全年市级河湖长巡查68次、联系单位巡察226次、其他河湖长巡查4758次,市级河湖长领办河湖问题2次,河湖长制下发工作提醒7次,召开河湖长会议4次,组织业务培训1次,完成5条河健康评估。
压实责任体系 推动河湖长“有效能”
宜都市纳入“河湖长制”常态化管护的河流46条、湖泊2个、小微水体519处,实行市、乡、村三级河湖长负责制,巡河APP已覆盖全市河长189名、联系单位20个。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河湖长制工作,党政齐抓,同向发力。各级河湖长以上率下,常态化护河巡河。全年市级河湖长巡查68次、联系单位巡查226次、其他河湖长巡查4758次,市级河湖长领办河湖问题2次,河湖长制下发工作提醒7次,召开河湖长会议4次,组织业务培训1次,完成5条河健康评估。
盘活小微水体 打造农村“当家堰”
借助深化农业用水权改革全国试点,投资1230万元整治堰塘近200口。印发《宜都市堰塘“先建后补”建设管理实施方案》,明确堰塘申报主体、流程、建设模式、验收标准及补助额度。制定《宜都市堰塘整治及管护技术指南》,明确堰塘整治内容及标准,分类绘制堰塘整治通用施工图,建立整治及管护“正负面清单”。将水资源统一回购通过水权交易大厅完成堰塘灌溉用水权交易,获得的资金再用于堰塘的维修养护。明确责任,采取“谁受益,谁管护”等形式,积极鼓励群众参加堰塘运行管护,确保堰塘工程的长期稳定运行。
精准施治幸福渠 激发灌区“水动力”
投资2亿元实施幸福渠灌区综合治理,覆盖聂家河、姚家店、枝城、陆城4个乡、镇、办事处的36个村,恢复完善流域灌溉、防洪排涝、生态补水等主要功能。通过两期治理工程,综合整治81.9公里,新增量水设施32处,直灌口9处,节点7个,口袋公园9个等。建设完成后,可有效改善灌区水利基础设施条件,改善灌溉面积6.8万亩,年增节水能力550.4万立方米,促进流域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优化、沿途乡村风貌改善、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同时,每年保障500万立方米城区生态补水,促进城区生态景观呈现。
实施流域综合治理 改善河流“水生态”
以实施新桥河小流域综合治理为契机,大力开展“幸福河湖”创建。总投资3.01亿元建设试点项目41个,实现“曲韵新桥河 富美山居图”为愿景的新桥河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探索创新长效管护机制,出台新桥河小流域堰塘整治指导意见(“堰七条”)、新桥河小流域畜禽养殖管理指导意见(“养八条”)、新桥河小流域灌溉管理指导意见(“灌九条”)、新桥河小流域涉河建设管理指导意见(“建十条”),全面规范河湖堰塘管理。以项目为抓手、以制度为依据,以水生态改善为核心,促进农文旅融合发展,挖掘乡村新质生产力,带动乡村旅游、群众增收。
严格日常管护 持续提升“水颜值”
全年排查整改“四乱”问题1个,完成水利部图斑核查126处,完成上级巡河交办问题整改19个。按期推进全市河湖库“清四乱”专项行动,开展全面自查清理整治,交办乡镇问题4个。整治入河排污口564个,整治完成率100%。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全市生活污水治理率达69.16%。年度投入财政资金50万元,配备6艘清漂船,清漂队常态化清理清江库区、熊渡库区、“两湖”水面漂浮物1520余吨。积极探索构建“河湖长+”的多维监管体系,联合公、检、法、司深入开展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10次,查处水域岸线违法行为。
强化宣传引领 掀起护河“新热潮”
充分借助世界水日·中国水周、世界环境日、全国科普日等活动,采用宣传横幅、宣传资料、电子显示屏、设立咨询服务台等方式宣传水利法规。选树“民间河长”22名、“企业河长”10名、组建志愿者队伍13支,开展“六进”活动,近2000人次参与进村入户,耐心为群众讲解爱河护河相关知识,重点宣传河库生态环境保护成效以及水污染治理、水域环境保护相关知识,参与河湖日常保洁。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员、志愿者、民间河湖长、乡贤等民间力量,引导群众深入参与小流域治理及河湖堰塘日常管护。开设河湖长制地方媒体专栏,利用宣传栏、微信群、广播等宣传载体,营造社会共治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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