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俊清、郭灿良、张学媛三人
见义勇为公示
根据《云南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的规定,经鹤庆县见义勇为协会研究,拟对李俊清、郭灿良、张学媛三同志救人的见义勇为行为予以确认。现公示如下:
李俊清,男,白族,现年69岁,迪庆州香格里拉县虎跳峡镇政府退休职工,现居住于草海镇母屯村。
郭灿良,男,白族,现年34岁,草海镇罗伟邑村委会村民,现居住于罗伟邑村委会三义北村55号。
张学媛,女,白族,现年34岁,草海镇罗伟邑村委会村民,现居住于罗伟邑村委会三义北村55号,系郭灿良妻子。
情节回顾
2024年8月22日早7时20分,草海镇新民村委会中登村村民杨某某驾驶电动三轮车沿草海东岸新河闸口向草海广场行驶时,不慎驶离路面,连人带车冲入3米多深的草海水中。7时26分,正在草海边由北向南散步锻炼身体的李俊清听到在水中挣扎的杨某某呼叫求救后,不顾年老体弱,奋力进入水中施救,但由于体力有限,无力将杨某某拖救上岸。危急时刻,郭灿良、张学媛夫妻正好由北向南骑电动车路经事发现场,夫妻二人见状后,立即停下电动车,义无反顾地下岸施救。由李俊清、郭灿良二人下水各拉住杨某某的一只手奋力推向岸边,张学媛则在岸边接应,三人合力将杨某某成功营救上岸,并抬到岸边水泥路上安全地带。随后,由郭灿良打电话报警,李俊清联系杨某某家属,由杨某某的丈夫赶到事发现场将杨某某及时送往鹤庆县人民医院住院医治。
杨某某落水及被李俊清、郭灿良夫妻救助过程正好被安装在海边路上的视频监控如实记录。
本次公示自2024年11月18日开始至 11月26日结束。公示期间,请广大群众进行监督评议。如有问题、意见、建议,请在规定时间内,以电话、传真、信函等形式向鹤庆县见义勇为协会反映。
联系电话:4121610、4121091(传真)
鹤庆县见义勇为协会
2024年11月18日
编辑:唐忠宇
审核:唐 伟 赵 红
法律顾问:奚金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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