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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现公开选聘国家电投高级管理人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国家电投办公室副主任1名
(二)国家电投基础产业部副主任1名(铝产业方向)
(三)国家电投战略性新兴产业部副主任1名(新能源方向)
(四)黄河公司副总经理1名(水电工程方向)
其中:国家电投办公室副主任、基础产业部副主任岗位同时面向社会公开选聘。
(一)基本条件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强烈的使命感和责任感,自觉维护股东、企业和职工权益,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严守底线,廉洁从业;
3.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市场竞争意识,具有丰富的管理知识和实践经验,懂经营、会管理、善决策,具有较强的领导能力,敢抓敢管,注重团结,善于协调;
4.具有正确的业绩观,能够扎实践行国家电投核心价值观和干部员工行为公约,工作业绩突出,群众认可度高;
5.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素质。
(二)任职资格
1.国家电投办公室副主任(面向全社会)
(1)相当于中管企业总部部门副职级或相当于正处级岗位3年以上工作经历;在正处级岗位工作未满3年的,一般应当在正处级岗位和副处级岗位工作累计满5年,且在正处级岗位工作满1年以上;或其他类似规模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
(2)中共党员;
(3)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4)具有对外联络、政策研究等工作经验,具有较好的政策理论水平和较强的统筹协调能力,具有6年以上行政管理或综合管理工作经历;具有政府部门工作经历的优先考虑;
(5)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8周岁,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
2.国家电投基础产业部副主任(面向全社会)
(1)相当于中管企业总部部门副职级或相当于正处级岗位3年以上工作经历;在正处级岗位工作未满3年的,一般应当在正处级岗位和副处级岗位工作累计满5年,且在正处级岗位工作满1年以上;或其他类似规模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
(2)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有色金属冶炼、材料科学等铝行业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熟悉铝行业相关政策和发展动态,具有丰富的电解铝项目管理经验,具有10年以上电解铝企业生产管理经验,具有集团公司或二级单位铝业管理部门岗位经历,或电解铝厂主要负责人岗位经历;
(4)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8周岁,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
3.国家电投战略性新兴产业部副主任(面向系统内)
(1)相当于集团公司总部部门副职级或相当于正处级岗位3年以上工作经历;在正处级岗位工作未满3年的,一般应当在正处级岗位和副处级岗位工作累计满5年,且在正处级岗位工作满1年以上;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能源电力专业背景,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熟悉新能源项目工程建设、生产运行、安全管理等工作流程和相关专业知识,具有5年以上新能源工程生产项目经历、业绩和二级单位新能源产业管理经历;
(4)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8周岁,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
4.黄河公司副总经理(面向系统内)
(1)相当于集团公司总部部门副职级或相当于正处级岗位3年以上工作经历;在正处级岗位工作未满3年的,一般应当在正处级岗位和副处级岗位工作累计满5年,且在正处级岗位工作满1年以上;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水利水电工程或机电工程等相关专业背景,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具有10年及以上大中型水电站、新能源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经历,担任过大中型水电站工程、新能源项目(单个项目50万千瓦及以上)建设或工程技术管理方面负责人的优先考虑;
(4)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
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选聘:
1.严重违纪违法给予处分未过影响期或正接受调查处理的,或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使用的;
2.品行不端、弄虚作假、道德败坏,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3.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职责造成重大国有资产损失,受到禁入限制方式责任追究处理的;本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2年内曾与选聘企业有直接商业交往,或持有商业往来密切、有竞争关系企业股权的;
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178条所列情形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入情形等。
(一)报名
1.报名方式:应聘人员登录国聘平台(https://spic-in.iguopin.com/)进行在线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凡符合选聘条件的应聘人员,应提供以下材料扫描件: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职(执)业资格证、有关业绩证明、其他有关材料等,扫描文件命名格式为“姓名+文件内容”(例:张某+身份证)。
请在填报简历时,将上述材料扫描件统一以压缩包形式上传至简历附件(压缩文件不超过10M,压缩文件命名格式为“姓名+应聘职位”)。
2.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9月30日17:00止,逾期不予受理。
(二)选聘程序
按照简历筛选、资格审核、能力测试、体检及背景调查等程序,择优确定录用人选。
(一)本次选聘对于任职年限和年龄计算截止至2024年8月31日。
(二)本次选聘仅接受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及信件寄送。
(三)应聘人员须严格按照选聘公告规定的报名方式准备和上传材料,并对报名信息和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核实,将取消应聘资格。
(四)所有应聘材料仅用于本次公开选聘,将予以严格保密。
咨询电话:010-88006655
咨询时间:上午9:00—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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