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开公安在“冬季行动”中持续严打整治非法储存、运输、销售烟花爆竹违法犯罪行为,相继查获多起违法行为。
公安南开分局王顶堤派出所民警接群众反映,在苑西路一家菜市场查到大量烟花爆竹被存放在一个空摊位里。经进一步调查,确认该市场的管理员张某利用职务便利,把市场里一个空摊位当成库房,已经存放了约100箱烟花爆竹。张某原本计划先囤货,等到春节期间再向外出售,没想到还没开卖就被民警查获。目前,张某已被公安南开分局依法行政拘留。
无独有偶,华苑派出所也查处了一起涉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
当天,民警接到群众报警称,在天津中学附近,有人从一辆车的后备厢向另一辆车内搬运烟花,能清楚看到里面有“加特林”及箱式烟花……热心群众还提供了车牌号。民警根据线索,最终在王顶堤立交桥附近发现了嫌疑车辆,将赵某抓获并在车内查获部分烟花爆竹。
赵某交代,他从外省购买了13箱烟花爆竹,驾驶私家车运至天津当天先后分给了同事和亲属,不承想被路过群众报警。目前,赵某已被依法行政处罚。
民警提示,烟花爆竹属于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运输或存储都有严格的规定。如果发现有人非法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应及时拨打110举报。
依照国家标准,烟花爆竹危险性从高到低被划分为A、B、C、D四个级别。A、B级属于专业燃放类,不允许个人燃放,其中A级礼花弹又称A级烟花,直径72毫米以上的都属此类,不能在市场上销售,爆炸威力相当于88枚手雷的威力。C、D级属于个人燃放类,比如小型礼花、鞭炮,一般消费者购买的就是这种。(记者:张艳,通讯员:肖思杭,图片来源:平安南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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