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持对象:吸纳退役军人创办企业达到一定数量的基地或专区。 具体条件: 吸纳10家以上军创企业的认定为基地,10家以下、5家以上的认定为专区。 每两年进行一次资质复核,符合资质条件的可继续享受资金扶持和政策帮扶,同一基地(专区)资金扶持不超过3次。 扶持内容:资金扶持、政策优惠、宣传推广等全方位支持。
2. 退役军人自主创业企业
扶持对象:本市注册登记,企业法人或主要合伙人为退役军人的自主创业企业。 具体条件: 企业具有良好的社会经济效益和市场前景。 诚信守法经营,无不良记录。 符合中型、小型、微型企业认定标准。 创新型企业、获奖军创企业、放弃政府指令性安置的退役军人创办的企业、乡村振兴领域的军创企业优先。 扶持内容:根据企业规模和效益,提供资金扶持。
3. 退役军人就业安置企业
扶持对象:积极招聘退役军人的企业,特别是大中型企业。 具体条件: 退役军人占员工总数的30%以上(大型企业放宽至10%、中型企业放宽至20%),或2024年1月以来新招员工中退役军人达10人以上。 合法经营,无不良记录。 大中型企业退役军人员工占企业员工总数达50%以上的企业优先。 扶持内容:根据招聘退役军人的数量提供一次性就业补贴、资金扶持等。
下载并填写申请表:根据项目类型选择对应的申请表进行填写(附件1-3)。 准备相关材料:
营业执照、申请报告、退役军人身份证明等。 近两年在信用中国(湖南长沙)系统无行政处罚等违法记录(截图)。 基地(专区)还需提交运行情况报告、入驻军创企业名册等。 自主创业企业还需提交获得专利、软件著作权等佐证资料。 就业安置企业还需提交退役军人名册、劳动合同或社保等佐证资料。
提交申请:将申报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两份,于11月11日前提交至所在区县(市)退役军人事务部门。 等待审核与公示:经过区县推荐、集中认定、实地考察、网上公示等流程,符合条件的项目将获得资金扶持和政策帮扶。
【附件下载与联系方式】
来源丨区融媒体中心记者唐杰 长沙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责编丨黄靖康 编辑丨吴求花
值班副总编辑丨高兴
总编辑丨熊其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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