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 洁
提 醒
全体警察职工辅警:
元旦新年佳节至,要以“廉”心守初心,八项规定记心间,“四风”问题要警惕!新年伊始,监狱纪委提示如下:
1. 严禁“吃公函”“吃下级”“吃老板”以及在隐蔽场所违规吃请;
2. 严禁违规收送管理服务对象节礼、电子红包和快递物流“隔空送礼”;
3. 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违规租车借车;
4. 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巧立名目、套取资金滥发节日福利;
5. 严禁公款旅游、借公务活动之机绕道旅游以及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旅游、娱乐活动;
6. 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以操办婚丧喜庆之名借机敛财;
7. 严禁酒驾醉驾及酒后滋事等违法行为,违规组织或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参与黄赌毒和封建迷信活动;
8. 严禁值班值守脱岗漏岗,不履职不尽责不作为乱作为;
9. 严禁随意向基层派任务、要材料,搞不切实际的面子工程、形象工程;
10. 严禁铺张浪费、讲排场、搞攀比行为。
“节点”亦是“考点”,要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落实纪律规定,严守“廉洁关”,严防“节日病”,以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为2025年作风建设开好头、起好步。
中共云南省第一女子监狱
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4年12月31日
文章来源:纪委(监察室)
本文编辑:曾 帧
责任编辑:王 存 骆昱忻
审 核:张立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