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款50万!汕头某厂房工地发生一起高处坠落致1人死亡事故

幽默   2024-10-18 00:02   广东  

据公示信息,2024年6月18日中午,位于汕头市金平区岐山街道马西社区马西中路4、6号的厂房工地发生一起高处坠落致1人死亡的事故,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78万元。经汕头市金平区“6.18”事故金平区政府调查组调查认定并报区政府同意,该事故属于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汕头永凯劳务服务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未具备建筑工程施工资质而承包该工程,专业知识缺乏;未建立健全并落实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未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不到位,未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防护用品不到位。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对负有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除要求其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等责任外,由应急管理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三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第一百一十五条“本法规定的行政处罚,由应急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决定”;《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应急管理部令第14号)第十四条“事故发生单位对一般事故负有责任的,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二)造成1人死亡的,处50万元以上70万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和区政府《关于同意〈金平区岐山街道马西中路4、6号工地“6.18”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汕金府函〔2024〕94号)及局案审会决定,决定给予汕头永凯劳务服务有限公司人民币500000.00元(伍拾万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来源:信用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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