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岁的老王育有一儿一女,他们家虽然不是很富裕,但一家人相处融洽,婆媳从来没红过脸。
儿子在外面打工,两位老人和儿媳妇在家里种田种菜带孩子,生活过得平淡又幸福。
可谁想,这两天老王在家里吃饭,突然接到别人打来的电话:“你们赶紧过来一趟吧,你儿子在工地上出事,人已经走了。”
两位老人从来没出过远门,最后只能委托女婿前去单位处理相关事宜。
原来,老王的儿子小华在一家建筑工地上干活时,不小心从高处坠落,送到医院时人就没了。
后来经过协商,用人单位一次性赔偿165万抚恤金,包括所有的费用。
这笔钱究竟该如何分配,当时儿媳妇李莲也没有什么想法。
她跟丈夫在一起生活6年,两人有一个5岁的女儿,但是并没有领结婚证。
李莲没有收入来源,提出让公婆给她女儿一点生活费,于是老人一次性打了20万在李莲的卡上。
剩下的钱就存在老王的卡上,密码由李莲保管,共同监管这笔钱。
丈夫没了以后,李莲又继续在公婆家里生活了3年。她和公婆一直相安无事,双方也没有因为钱的事起争执,那笔钱也一直没有动过。
两位老人仍然每天吃过饭去外面干活,偶尔还拿点自家种的小菜去街上卖。老人就是想着,以后都用在孙女身上。
李莲毕竟还年轻,他们都劝她再找个伴。
然而让两位老人无法接受的是,这天,李莲没打招呼直接带了一个男人回家,而这个男人的情况并不是很好,离异,还有一个孩子。
老人觉得对方与李莲不适合,因为李莲在跟小华在一起之前,其实有过一段婚姻,也有一个孩子,若是再跟这个男人在一起,她就有三个孩子,这样的家庭太复杂。
但李莲却觉得,这是她自己的事,两位老人不应该干涉,双方为了此事闹得很不愉快。
后来,李莲选择去外面打工。
谁想仅一个月,老王就接到法院的传票,李莲要求分割那笔钱,她提出自己和女儿要分78万。
老人做梦也没有想到,他们待儿媳妇视如己出,而她却要和他们打官司。婆婆失声痛哭:“我对她那么好,她现在怎么为了一个男人,要来分我们的家产呢?”
村民们都站在两位老人这边,也都担心这笔钱若到了李莲手上,将来可能还不等她女儿长大,钱早就被李莲挥霍完了,毕竟她还有几个孩子。
李莲却觉得,她作为妻子和母亲,这笔钱是她应得的。
法院又会如何判决呢?
从法律上来说,李莲没有领结婚证,就不算是小华的配偶,不享有继承权。
但是,她毕竟和小华在一起生活了这么多年,而且双方都是单身,又育有一个女儿。
法官认为,李莲与小华的孩子还小,她还要抚养孩子,所以,可以适当分给遗产。
其实,这笔钱除去各种开销,以及对老人和孩子的抚恤金,法官判决给李莲10万。
她的女儿各项加起来总共可分46.7万,除去之前给过的20万,老人还要再拿出26.7万元。
李莲作为孩子的监护人,这笔钱都应该打到她的账户上。
对于这样的结果,老人虽然隐隐有些不安,担心孙女的这笔钱,李莲会挪为他用,可李莲口口声声说自己是为了女儿好,她绝对不会动用这笔钱,老人也没办法只能将钱打到她名下。
说实话,两位老人也是真心为孙女考虑,他们有钱之后仍然每天劳动,连给自己买件新衣服都舍不得,这笔钱由他们保管最让人放心。
只是人都是这样,总觉得钱放在自己身上,才踏实。
李莲也说自己不想和老人撕破脸,毕竟他们曾经在一起相处很愉快,现在弄成这样,她也没办法。
亲人意外去世,抚恤金的意义就是让死者家属能够更好地生活,应该要把每一分钱都用在刀刃上,这毕竟是亲人用命换来的钱。
但愿这位母亲能够铭记这一点,拿着这笔钱给女儿提供更好的生活,能够明白老人的一番良苦用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