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安·辽阳公安】“上头电子烟”里可能含有哪些违禁成分?它们都是隐形“杀手”!

政务   2024-11-08 21:35   辽宁  


近年来
电子烟在市场上
逐渐流行开来
然而
一些不法分子为牟取暴利
在电子烟中肆意加“料”
制作成“上头电子烟”
并贴上
“快感强烈”
“吸后飘飘然”
“比传统电子烟更刺激”
等标签
殊不知
“上头电子烟”具有极强的成瘾性
会对身体造成不可逆转的损害
来看禁毒短视频

《“上头电子烟”是毒不是烟》


2023年10月1日起,依托咪酯被国家列管;2024年7月1日起,美托咪酯、丙帕酯、异丙帕酯等46种新精神活性物质也被国家列管。所谓列管,就意味着这些物质(在中国境内批准上市的含这些成分的药品制剂除外)属于刑法意义上的毒品,非法吸食、走私、贩卖、运输、制造依托咪酯、美托咪酯、丙帕酯、异丙帕酯等新精神活性物质,将按涉毒违法犯罪处理。

在此提醒

广大人民群众
特别是青少年朋友们
吸食“上头电子烟”等同于吸毒!
贩卖“上头电子烟”等同于贩毒!

坚决远离“上头电子烟”

守护自身健康和美好生活!


END


来源:辽宁禁毒

编辑:于博闻

责编:青沅

审核:孟冰野 


平安辽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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