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条件
二、报名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四、体检与考察
五、公示与聘用
新聘用专业技术人员的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超过6个月。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拟聘用人员一般与单位签订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本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六、递补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原因导致聘用岗位空缺时,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备案后不再递补。
七、招聘政策咨询
全球公共安全合作论坛(连云港)服务中心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25-83526125。
八、招聘工作监督
省公安厅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25-83526134。
九、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举报信箱:js_sydwgkzp@163.com,
举报电话:025-83338112。
十、技术支持
1.系统注册、登录咨询电话:025-83278731
2.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25-52616712
江苏省公安厅
2024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