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招聘岗位
02
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03
相关待遇
被聘用人员纳入连云港市事业编制管理,享受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待遇。
04
报名事项
报名和资格审核由连云港市留学人员创业服务中心负责。
05
考试
(一)考试方式
06
考察体检
考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选。如总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者参加考察体检,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加试方式另定(如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加试,视为自动放弃)。考察体检由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考察工作按照《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组织实施,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入围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07
公示
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08
聘用
1.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连云港市留学人员创业服务中心按规定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聘用备案后不再进行递补。
09
招聘工作纪律
1.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考察、体检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二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10
监督和举报
1.连云港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对本次招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18- 85812586。
11
其他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