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编 | 连云港市留学人员创业服务中心2024年人才招聘公告

文摘   2024-11-26 19:49   江苏  



为加强人才队伍建设,高质量引进人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连云港市留学人员创业服务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编制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01


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招聘条件详见《连云港市留学人员创业服务中心2024年公开招聘编制内高层次人才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岗位表》可在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lyg.gov.cn)查询。


02


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年龄在35周岁以下,18周岁以上(即1988年11月25日至2006年12月1日之间)。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应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年龄计算方法不变。
(六)具备《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其中,“专业”条件按《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设置并审核。专业参考目录和招聘条件中都未列出的专业、留学人员的毕业专业,由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招聘公告中明确的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等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毕业院校以书面形式证明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七)资格条件中的学历指国民教育序列学历,须取得相应学位证书。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4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
(八)本次公开招聘的岗位不设户籍限制。
(九)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03


相关待遇


被聘用人员纳入连云港市事业编制管理,享受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待遇。


04


报名事项


报名和资格审核由连云港市留学人员创业服务中心负责。

(一)报名方式、时间
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连云港市公开招聘网上报名平台“市本级”入口(http://222.189.10.7:8082,建议使用360极速浏览器极速模式进行访问)。
1.报名以及修改和补充信息时间:2024年11月25日09:00-12月1日16:00。
2.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11月25日09:00-12月2日16:00。
3.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2024年11月25日09:00-12月3日16:00。逾期,视为没有异议。
4.资格初审单位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4年11月25日09:00-12月3日18:00。
对应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和其他资格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应聘人员直接与连云港市留学人员创业服务中心联系,政策咨询电话:0518-85837803。
(二)网上确认
连云港市留学人员创业服务中心将按照本公告、国家和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相关规定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审。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平台查询资格初审意见。
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连云港市留学人员创业服务中心陈述申辩,联系电话:0518-85837803。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即报名成功。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应聘人员因个人信息填写不完整、不准确导致资格初审未通过或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等导致报名不成功的,均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须在笔试前3日内登录原报名平台打印准考证。若出现由于应聘人员本人原因导致错过打印准考证情况,视为应聘人员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连云港市留学人员创业服务中心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
2.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特别提醒:应聘人员务必诚信应聘,参加报名即视为认可本次招聘公告确定的报名办法和招聘程序等规定,填写的个人信息应真实、准确、有效。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资格条件,如对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连云港市留学人员创业服务中心进一步咨询确认。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应聘人员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资格条件、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将及时终止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对存在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学位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3.招聘岗位的笔试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取消该招聘计划。如涉及岗位取消,相关信息将在将在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4.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对报名期间遇到的特殊情况,经研究后,将在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其中:全日制在读的学生(除2024年应届毕业生外)不得报考。非全日制在读的学生报名时,应如实填写在读学习经历,并保证聘用后可全职在岗工作。连云港市留学人员创业服务中心将根据岗位工作要求,对非全日制在读的报考者情况进行鉴别。如报考者虚报、瞒报、漏报在读学习经历或具体学习形式,影响连云港市留学人员创业服务中心资格审核的,将取消报考资格、终止聘用程序或取消聘用;
(2)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2025年6月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4)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到有关岗位工作的人员,不能应聘相应岗位。


05


考试


(一)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由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
(二)笔试
1.笔试主要考察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本次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不委托任何个人或部门举办培训辅导。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管理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事业单位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24年12月15日,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应聘人员应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4.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笔试成绩将在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应聘人员可凭准考证号查询。
(三)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由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2.笔试阅卷结束后,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在5:1范围内确定资格复审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
3.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进入资格复审范围内的应聘人员,以及笔试成绩排名较前的人员,在笔试成绩公布后保持报名时填报的联系方式畅通,以便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
4.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关证书、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5.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如有复审不通过等原因出现缺额的,在应聘同一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收到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陈述申辩,逾期,视为没有异议。联系电话:0518-85851631、0518- 85837803。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将在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
(四)面试
1.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入围面试人员的姓名、笔试成绩及排名将在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递补。
2.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对招聘岗位所必备的综合知识、业务能力以及岗位匹配性等方面进行考量。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成绩由现场工作人员通知应聘人员。
3.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五)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总成绩及排名,在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


06


考察体检


考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选。如总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者参加考察体检,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加试方式另定(如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加试,视为自动放弃)。考察体检由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考察工作按照《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组织实施,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入围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07


公示


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拟聘用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拟聘用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决定是否递补,如递补,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如遇同分,处理方式同上)。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连云港市留学人员创业服务中心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的资格。


08


聘用


1.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连云港市留学人员创业服务中心按规定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聘用备案后不再进行递补。

2.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应聘人员本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没有报到或未能办理聘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3.拟聘用人员与连云港市留学人员创业服务中心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连云港市留学人员创业服务中心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09


招聘工作纪律


1.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考察、体检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二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2.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工作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三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10


监督和举报


1.连云港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对本次招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18- 85812586。

2.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受招聘工作举报,举报电话:0518-85812083。

11


其他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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