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
为加强对春节期间的
交通服务保障
1月28日到2月12日期间
漳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将采取“柔性执法”
对轻微交通违法
采取人性化措施
2025年春节假期期间
轻微交通违法不予处罚的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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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升广大市民及游客朋友春节期间平安、畅通、便捷的交通出行体验,漳州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决定2025年春节假期期间(1月28日至2月12日)对全市6类轻微交通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具体如下:
一、外地车辆因不熟悉路况发生违反禁令标志、未按导向车道行驶等轻微交通违法行为,在提醒后纠正的,不予处罚。
二、小型汽车在景区、宾馆酒店、餐饮场所、商圈等周边不按规定停放,未引起交通拥堵或交通事故,经提醒立即驶离的,不予处罚。
三、未随车携带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行驶证,经核实确有有效证件的,不予处罚。
四、在机动车驾驶室的前后窗范围内悬挂、放置妨碍驾驶人视线的物品的,不予处罚。
五、机动车喷涂、粘贴标识或车身广告,未影响其他车辆行驶的,不予处罚。
六、运输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发生的轻微交通违法行为,当事人及时改正且未造成交通事故、交通拥堵等危害后果的,不予处罚。
漳州公安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不要“酒驾醉驾”,不要“三超一疲劳”,并祝大家度过一个畅通、安全、快乐的假期。
温 馨 提 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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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漳州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