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安监局76号文中的“以最严格的安全条款为准”

职场   2025-01-24 18:04   浙江  



一、安监总管三〔201376号文

安监总管三〔201376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计管理的通知》中的第(十四)条要求:设计单位应根据建设项目危险源特点和标准规范的适用范围确定本项目采用的标准规范。对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建设项目,应至少满足下列现行标准规范的要求,并以最严格的安全条款为准。

1.《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

2.《化工企业总图运输设计规范》(GB50489);

3.《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

4.《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183);

5.《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

6.《石油库设计规范》(GB50074);

7.《石油化工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GB50493);

8.《化工建设项目安全设计管理导则》(AQ/T3033)。

以上要求,首先给出了总体原则:设计单位应根据建设项目危险源特点和标准规范的适用范围确定本项目采用的标准规范

然后对于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建设项目,给出了具体要求:应至少满足列出的7项现行标准规范的要求,并以最严格的安全条款为准。

特别注意:“对于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建设项目,给出了具体要求,应至少满足列出的7项现行标准规范的要求,并以最严格的安全条款为准”,仍然要以总体原则为基础,也就是依然要满足“设计单位应根据建设项目危险源特点和标准规范的适用范围确定本项目采用的标准规范”。

具体来说就是,对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建设项目,应首先考虑以上8个标准的适用性,因为这几个标准有防火的、有安全的、有总图的,本来就是从不同角度出发编制的标准,防火的标准各自有其适用范围,对于适用的标准应严格执行,对于同一个场景有两个及以上标准适用时,比如化工项目在执行《化工企业总图运输设计规范》(GB50489)和《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时,提出有关防火或安全的角度不同,应以更具有针对性的专业性标准的要求为准防火角度和安全角度要求不同时应以最严格的要求为准并不是两重点一重大项目每个条款都从八个标准选最严格的安全条款,每个标准适用范围不一样,都是根据适用的范围系统性制定的条款,不能断章取义。需要时,可以进行项目评审,并建议咨询当地监管部门,综合考虑确定方案。当标准规范没有明确规定时,可根据相关标准采用定量风险分析计算确定。

需要特别注意,很多场景不能简单的以最严格来表达,因为很多场景具有多样性,并没有绝对安全的方向,不同侧面具有各自的优点和缺点,标准的条款通常以符合风险可接受标准,兼顾安全性、可操作性、经济合理性进行规定。


二、标准适用范围

住房城乡建设部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的标准规范通常在总则的第二条款给出标准的适用范围。下面以《石油库设计规范》GB 50074-2014为例进行说明。

GB 50074-20141.0.2条款规定: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石油库的设计。在条文说明中进一步给出了如下补充说明:

本条规定了本规范的适用范围和不适用范围。

本规范是指导石油库设计的标准,规定“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石油库的设计”,意即本规范最新版本原则上对按本规范以前版本设计、审批、建设及验收的石油库工程没有约束力。在对按本规范以前版本建设的现存石油库进行安全评审等工作时,完全以本规范最新版本为依据是不合适的。规范是需要根据技术进步、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需求不断改进的,以此来促进石油库建设水平的逐步提高。为了与国家现阶段的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本规范本次修订相比原规范提高了石油库的安全防护要求,但这并不意味着按原规范建设的石油库就不安全了。提高安全防护要求的目的是提高安全度,对按原规范建设的石油库,可以借其更新改建或扩建的机会逐步提高其安全度。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对现有石油库的扩建和改建工程的设计,只有扩建和改建部分的设计应执行规范最新版本,对已有部分可以不按新规范要求进行整改,执行标准应该以标准实施日期为准


三、标准之间的协调性

住房城乡建设部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的标准通常在总则中给出和其他标准之间的协调性要求。下面以《石油库设计规范》GB 50074-2014为例进行说明。

GB 50074-20141.0.3条款规定:石油库设计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在条文说明中进一步给出了如下补充说明:

这一条的规定有两方面的含义:

其一,本规范是专业性技术规范,其适用范围和规定的技术内容,就是针对石油库设计而制订的,因此设计石油库应该执行本规范的规定。在设计石油库时,如遇到其他标准与本规范在同一问题上规定不一致的,应执行本规范的规定。

其二,石油库设计涉及专业较多,接触面也广,本规范只能规定石油库特有的问题。对于其他专业性较强且已有国家或行业标准作出规定的问题,本规范不便再作规定,以免产生矛盾,造成混乱。本规范明确规定者,按本规范执行;本规范未作规定者,可按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执行。

标准之间的协调性还体现在标准适用范围的确定上,以GB 50074-2014为例,规范在条文说明中对于GB 50074-2014的适用范围给出了补充说明,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2008年出台的《工程建设标准编写规定》的要求,本规范的适用范围应与其他标准的适用范围划清界限,不应相互交叉或重叠。故本条规定的目的是为了使本规范与其他相关规范之间有一个清晰的执行范围界限,避免石油储运设施工程设计时采用标准出现混乱现象。本条列出的不适用范围,国家或行业都有专项的标准规范,如《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 50160、《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 50183、《地下水封石洞油库设计标准》GB/T 50455、《石油储备库设计规范》GB 50737、《输油管道工程设计规范》GB 50253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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